瀍西街道辖区内电力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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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瀍西街道辖区内电力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诚助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瀍西街道辖区内电力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代码:2401-410304-04-01-438892)
2、项目编号:瀍河工施招标(2024)0005号
3、建设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4、项目概况:瀍西街道辖区内电力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位于洛阳市瀍河区玄武门大街与平等街交叉口,本项目规模约为22.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管沟挖填、电缆敷设、母线安装、道路破除与恢复等内容。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融资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其中: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8、计划工期:18历天。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和承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含)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证书;
(3)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01月1至2001月124:00下载。
本招标项目瀍西街道辖区内电力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诚助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瀍西街道辖区内电力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代码:2401-410304-04-01-438892)
2、项目编号:瀍河工施招标(2024)0005号
3、建设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4、项目概况:瀍西街道辖区内电力设施设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位于洛阳市瀍河区玄武门大街与平等街交叉口,本项目规模约为22.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电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管沟挖填、电缆敷设、母线安装、道路破除与恢复等内容。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融资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其中:设计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检测及管理工作。
8、计划工期:18历天。
9、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和承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含)及以上注册结构师证书;
(3)拟派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且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方(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方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01月1至2001月124:00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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