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华东公司吴中澄湖片区综合治理EOD项目六标段-2022年吴中区甪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淞南村农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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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完成吴中澄湖片区综合治理EOD项目六标段-2022年吴中区甪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淞南村农田改造工程的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灌溉泵站、灌溉管道系统、排水沟及建筑物、田间道路、农业措施、绿化工程、尾水处理工程等与本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图纸内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作内容。
1.3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抵房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3年禁止投标的处罚。
2.10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11在报名截止前,供方企业须在云筑网开通投标功能,否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有发现关于造假、行贿、围标、串标行为,实行禁用期为“三年”的处罚。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3.4资审标准:非华东禁用分供方、不良行为分供方、华东负面清单名录分供方。
四、定标原则
4.1结合投标方报价和投标方资质、信誉等方面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定;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3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结算方式
6.1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
6.2投标方每月2将上月2至本月2期间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报招标方确认。未经招标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投标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方不予计量。投标方每月上报完毕,经招标方审核后开具《分包月度结算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当月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6.3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方确认合格的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6.4月度结算的对象为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招标方确认的工作量。
6.5当投标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招标方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投标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招标方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完产值,并且招标方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投标方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6.6投标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7投标方每月2之前上报的工程量中应包含现场签证在内,现场签证必须有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等人员签字,签字齐全才能生效。当月合同外内容当月办理签证,过期不补,对滞后(非当月的施工内容)报给招标方的签证单,招标方有权拒收并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费用签认。若投标方不按时上报工程量,导致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期支付的,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8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投标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完工三个月内仍未递交分包结算且未签字盖章确认结算额的,将停止支付工程款。
6.9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新增项目,双方可参照固定综合单价确认新增项目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
6.10遇有拆改内容的,作签证处理。
报名截止: 2024-01-16 18:00:00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完成吴中澄湖片区综合治理EOD项目六标段-2022年吴中区甪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淞南村农田改造工程的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灌溉泵站、灌溉管道系统、排水沟及建筑物、田间道路、农业措施、绿化工程、尾水处理工程等与本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图纸内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工作内容。
1.3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抵房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3年禁止投标的处罚。
2.10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11在报名截止前,供方企业须在云筑网开通投标功能,否则视为资审不通过。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有发现关于造假、行贿、围标、串标行为,实行禁用期为“三年”的处罚。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3.4资审标准:非华东禁用分供方、不良行为分供方、华东负面清单名录分供方。
四、定标原则
4.1结合投标方报价和投标方资质、信誉等方面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定;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3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结算方式
6.1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
6.2投标方每月2将上月2至本月2期间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报招标方确认。未经招标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投标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方不予计量。投标方每月上报完毕,经招标方审核后开具《分包月度结算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当月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6.3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方确认合格的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6.4月度结算的对象为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招标方确认的工作量。
6.5当投标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招标方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投标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招标方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完产值,并且招标方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投标方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6.6投标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6.7投标方每月2之前上报的工程量中应包含现场签证在内,现场签证必须有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等人员签字,签字齐全才能生效。当月合同外内容当月办理签证,过期不补,对滞后(非当月的施工内容)报给招标方的签证单,招标方有权拒收并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费用签认。若投标方不按时上报工程量,导致工程进度款不能按期支付的,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8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投标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完工三个月内仍未递交分包结算且未签字盖章确认结算额的,将停止支付工程款。
6.9 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新增项目,双方可参照固定综合单价确认新增项目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
6.10遇有拆改内容的,作签证处理。
报名截止: 2024-01-16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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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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