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2023年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3年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9,76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2023年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9,76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49,766.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
历日(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
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2023年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 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2023年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
后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
01月1
至20
01月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49,76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2023年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9,76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49,76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办公设备 | 2023年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9,766.00 | 1,149,766.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2023年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 10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第二学校2023年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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