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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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4ZFCG0103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以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1、包括不限于泵站及配套线路、农桥、涵洞、防渗渠、机耕路、土地平整等,总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
2、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无法说明其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在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
1月 1
至20
1月2
,每天
9:00至11:3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
项目编号:NJJC-2024ZFCG0103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
最高限价:以实施方案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费的100%为投标报价的最高费率,超过限价的费率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1、包括不限于泵站及配套线路、农桥、涵洞、防渗渠、机耕路、土地平整等,总投资估算约2000万元。
2、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设计服务,变更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无法说明其专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在响应文件中。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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