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8局陇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20局兰合铁路3标项目(钢材、型钢)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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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陇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社会〔2023〕4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陇东学院,建设资金来源通过学校事业收入、不定产置换、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陇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3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可研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290号)批准立项,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01号)、《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甘肃省承担因提高技术标准增加的工程投资118.30亿元(含征拆费用增加3.30亿元);剩余投资115.6亿元资本金按50%考虑为57.80亿元,其中甘肃省承担.剩余征地拆迁费用9.60亿元,国铁集团出资48.20亿元,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以上合计:国铁集团出资48.20亿元,甘肃省出资127.9亿元,其余为债务性资金。国铁集团出资约27.4%,甘肃省出资约72.6%,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3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型钢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陇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新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0621.20平方米,为地上六层、局部七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场地类别Ⅱ类,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主要设置实训教室、专用教室、学生宿舍、洗衣房、卫生间、公共医务室等;配套室外三网、绿化和道路硬化等内容。
2.1.2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JDYZQ-3标段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区间主要结构物依次为173.45m路基、三条岘隧道640m,44m路基,红岘子隧道684m,三条岘大桥125.42m,鹰鸽咀隧道1352m,洮河大桥430.5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产6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20
1月2
12时00分至20
2月
17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1.1本建设项目陇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社会〔2023〕4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陇东学院,建设资金来源通过学校事业收入、不定产置换、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陇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3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可研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290号)批准立项,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01号)、《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站房及相关工程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4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甘肃省承担因提高技术标准增加的工程投资118.30亿元(含征拆费用增加3.30亿元);剩余投资115.6亿元资本金按50%考虑为57.80亿元,其中甘肃省承担.剩余征地拆迁费用9.60亿元,国铁集团出资48.20亿元,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资金。以上合计:国铁集团出资48.20亿元,甘肃省出资127.9亿元,其余为债务性资金。国铁集团出资约27.4%,甘肃省出资约72.6%,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合铁路LHTJ3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型钢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陇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新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学生公寓,建筑面积20621.20平方米,为地上六层、局部七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场地类别Ⅱ类,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主要设置实训教室、专用教室、学生宿舍、洗衣房、卫生间、公共医务室等;配套室外三网、绿化和道路硬化等内容。
2.1.2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JDYZQ-3标段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区间主要结构物依次为173.45m路基、三条岘隧道640m,44m路基,红岘子隧道684m,三条岘大桥125.42m,鹰鸽咀隧道1352m,洮河大桥430.5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型材年产6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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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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