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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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补充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部门)为大舜公司电建事业部,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韶关市
2.2项目类别:外委工程类
2.3项目估算:5700.00 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4 项目概述:
2.4.1本次采购为: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辅助施工。
2.5 招标范围:10千伏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劳务作业,不含通信类、带电作业、无人机巡。不适用于大舜公司内部委托业务及特殊行业的业务协作(包括不限于供水、燃气、铁路、航道、国防光缆、高速公路等)。用户工程、劳务技术服务及韶关区域外业务可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具体项目以采购实施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2.7 承包方式:劳务分包。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消耗性材料、辅助工器具、施工进场、利润、税金等。实施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长期协作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工器具配备等方面内容。投标人应承诺配合招标人和实施单位的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
2.8 采购清单:各种工日单价为(含税3%):技工 360元/工日,辅工310元/工日。
招标人/实施单位可结合最新定额、政策、制度文件、管理要求等变化对工日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原则上总体不超过电力定额站或广东省造价站最新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的幅度比例,具体以招标人/实施单位发布的工日单价为准。
2.9 入围要求
1、已在《大舜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成为韶关北片各标段的入围单位,不允许参与此次第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2、已在《大舜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韶关北片标的以外成为入围单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参与本次投标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将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3、已在《关山公司和大江南公司2022年配网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中成为各标段的入围单位,不允许参与此次第二标段的投标,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4、若投标人已在《关山公司和大江南公司2022年配网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中成为入围单位且参与第一标段投标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2.10 报价方式 :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费率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报价费率应保留小数点两位)。
2.11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价=经承包人审定属于分包人的劳务作业工日量*劳务工日单价(含税3%)*中标费率,具体结算金额以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为准;国家强制要求的费用按照相应要求计取。
2.12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2.13 招标结果有效期
1、标段一: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止。
2、标段二: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
12月3
止。
3、标段一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标段估算金额 80 %的,延长该协议有效期限一年。在延长期内,该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 80 %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段估算金额 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4、标段二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同意,采购结果有效期可顺延至新的采购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 %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所有入围单位的承载力达到饱和时,需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原已入围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2.14 框架协议分配原则:采取保底分配+订单分配的方式。
1、在《大舜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韶关北片各标段的入围单位、《关山公司和大江南公司2022年配网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各标段入围单位的承载能力达到饱和时,本次入围单位方可参与承接业务。
2、保底分配部分:按各标段每年估算总金额的70%,均衡分配给标段入围的所有分包商,不同分包商实际承接工程量的差距控制在20%以内,每年进行分配汇总。分配时按照入围分包商综合评审得分高低的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入围分包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在当季度评价时进行扣分。
3、订单分配部分:按标段每年估算总金额的30%,在标段内所有入围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在中标费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比选各入围分包商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其承载能力、项目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按评价得分高低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
2.15 其他说明
1、列入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大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或黑名单的中标分包商,不再承诺对应的保底分配量,并取消长期协作资格。
2、本框架招标各标段的入围分包商参与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总包单位的履约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入围单位,延续下一年度准入资格,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的入围单位在实际业务招标/分配评审中,予以商务加分。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入围单位取消长期协作资格,并按照《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接受相应处罚。
3、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长期协作分包商剩余份额的执行:由剩余长期协作分包商均分。若剩余所有入围的长期协作分包商承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在不影响现有长期协作分包商中标份额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启动补充招标。原已入围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1月2
17时00分00秒至20
01月3
17时00分00秒(北京
),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补充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部门)为大舜公司电建事业部,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 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韶关市
2.2项目类别:外委工程类
2.3项目估算:5700.00 万元(保留小数点两位)。(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4 项目概述:
2.4.1本次采购为: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辅助施工。
2.5 招标范围:10千伏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劳务作业,不含通信类、带电作业、无人机巡。不适用于大舜公司内部委托业务及特殊行业的业务协作(包括不限于供水、燃气、铁路、航道、国防光缆、高速公路等)。用户工程、劳务技术服务及韶关区域外业务可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具体项目以采购实施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号 |
☑最大入围数量(个) □最大中标比例(%) |
标段名称 |
标段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最高费率(%)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3 |
韶关北片(乐昌、南雄、始兴、仁化)配网劳务分包 |
4500 |
100 |
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
|
2 |
1 |
韶关城区(龙归片区、江湾片区、西河片区、重阳片区、西联片区、十里亭片区、犁市片区、花坪片区、南郊片区)劳务分包 |
1200 |
100 |
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 |
2.8 采购清单:各种工日单价为(含税3%):技工 360元/工日,辅工310元/工日。
招标人/实施单位可结合最新定额、政策、制度文件、管理要求等变化对工日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原则上总体不超过电力定额站或广东省造价站最新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的幅度比例,具体以招标人/实施单位发布的工日单价为准。
2.9 入围要求
1、已在《大舜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成为韶关北片各标段的入围单位,不允许参与此次第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2、已在《大舜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韶关北片标的以外成为入围单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参与本次投标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将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3、已在《关山公司和大江南公司2022年配网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中成为各标段的入围单位,不允许参与此次第二标段的投标,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4、若投标人已在《关山公司和大江南公司2022年配网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中成为入围单位且参与第一标段投标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再推荐为入围单位候选人。
2.10 报价方式 :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费率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为有效报价(报价费率应保留小数点两位)。
2.11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价=经承包人审定属于分包人的劳务作业工日量*劳务工日单价(含税3%)*中标费率,具体结算金额以双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为准;国家强制要求的费用按照相应要求计取。
2.12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2.13 招标结果有效期
1、标段一: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2、标段二: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20
3、标段一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标段估算金额 80 %的,延长该协议有效期限一年。在延长期内,该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 80 %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段估算金额 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4、标段二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估算金额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商议同意,采购结果有效期可顺延至新的采购结果公布前,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 %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未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所有入围单位的承载力达到饱和时,需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原已入围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2.14 框架协议分配原则:采取保底分配+订单分配的方式。
1、在《大舜公司2023年~2025年配网工程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韶关北片各标段的入围单位、《关山公司和大江南公司2022年配网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各标段入围单位的承载能力达到饱和时,本次入围单位方可参与承接业务。
2、保底分配部分:按各标段每年估算总金额的70%,均衡分配给标段入围的所有分包商,不同分包商实际承接工程量的差距控制在20%以内,每年进行分配汇总。分配时按照入围分包商综合评审得分高低的次序,依次顺序循环分配,入围分包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在当季度评价时进行扣分。
3、订单分配部分:按标段每年估算总金额的30%,在标段内所有入围分包商实行订单分配。在中标费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比选各入围分包商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及其承载能力、项目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按评价得分高低决定项目订单合同的归属。
2.15 其他说明
1、列入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东大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或黑名单的中标分包商,不再承诺对应的保底分配量,并取消长期协作资格。
2、本框架招标各标段的入围分包商参与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总包单位的履约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入围单位,延续下一年度准入资格,评价结果良好及以上的入围单位在实际业务招标/分配评审中,予以商务加分。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入围单位取消长期协作资格,并按照《广东大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接受相应处罚。
3、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长期协作分包商剩余份额的执行:由剩余长期协作分包商均分。若剩余所有入围的长期协作分包商承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在不影响现有长期协作分包商中标份额前提下,招标人有权启动补充招标。原已入围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网省电力行业要求,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并且在“品类信息”允许的范围内承接分包工程的单位。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投标人在网省电力行业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供应商资格的处罚。 |
6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90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
7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段 |
1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或施工劳务备案证明。 |
标段一、二 |
2 |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许可证。 |
标段一、二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取得持双证(高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或中级及以上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注:如项目负责人是二级建造师,需提供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签名并填写落款日期】 |
标段一、二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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