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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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翔安区东园村南侧,东园溪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25034.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1568.03平方米,建安投资额约为35912.87万元,其中A1-2地块:用地面积为11524.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3490.05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建筑面积为7757.15平方米,2#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008.02平方米,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23.38平方米,4#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475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844.6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最高18层,最大高度为53.75米。
A1-3地块:用地面积为13509.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077.98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1987.69平方米,2#楼地上建筑面积为9927.7平方米,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1635.62平方米,4#楼地上建筑面积为761平方米,5#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23.37平方米,6#楼地上建筑面积为591.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050.93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最高26层,最大高度为81.15米。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
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4
历天,定额工期93
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详见招标文件第 2 章第 1 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2.1.5质量要求:全部满足厦门市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优良工程要求,且至少一栋高层满足省优工程要求。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三网融合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电梯工程、预埋工程、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大门围墙等相关配套工程、雨水回收处理系统、相关绿色建筑工程等。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A级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大型地下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的地下室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8 09:00:00 至 2023-03-2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翔安区东园村南侧,东园溪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25034.0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1568.03平方米,建安投资额约为35912.87万元,其中A1-2地块:用地面积为11524.8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3490.05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建筑面积为7757.15平方米,2#楼地上建筑面积为8008.02平方米,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23.38平方米,4#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475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844.6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最高18层,最大高度为53.75米。
A1-3地块:用地面积为13509.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077.98平方米(其中1#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1987.69平方米,2#楼地上建筑面积为9927.7平方米,3#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1635.62平方米,4#楼地上建筑面积为761平方米,5#楼地上建筑面积为123.37平方米,6#楼地上建筑面积为591.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050.93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最高26层,最大高度为81.15米。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4
2.1.5质量要求:全部满足厦门市现行的验评标准中规定的优良工程要求,且至少一栋高层满足省优工程要求。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三网融合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电梯工程、预埋工程、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大门围墙等相关配套工程、雨水回收处理系统、相关绿色建筑工程等。
2.2.4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2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施工总承包A级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大型地下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的地下室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要求的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08 09:00:00 至 2023-03-28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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