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冠名列车广告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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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委托,根据招标人内部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高铁冠名列车广告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高铁冠名列车广告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LIC.JS-BG-2023-FW-05
3、招标范围:
(1)投放形式:和谐号高铁冠名列车广告(列车为一组八节车厢,50%以上的运营
在江苏境内),广告形式包括:1.车身外贴,2.语音播报,3.LED滚动字幕,4.品牌天幕(行李架底部),5.车厢海报,6. 门贴,7.桌贴(两面),8.头片(头枕两面)。
(2)发布内容:品牌+产品广告等(根据销售需要进行调整),含全年两次画面上刊费。
4、项目概况:连淮扬镇高速铁路于2020年底通车,是全省首条仅在省内运行的高铁线。2021-2023年投放的品牌列车正常运营3天为一周期,全线停靠江苏省内10个城市,共26个市级或县级重要站点。目前所有列车由铁路局统一调度。鉴于该广告发布期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拟继续投放一年。
5、投放
: 1年。
6、采购费用预算:260万元(报价超采购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7.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应广告代理授权证书(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9.投标人需提供广告投放列车全年有50%以上的
在江苏省内运行的承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
1月2
起至20
1月3
为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
,节假日除外);
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委托,根据招标人内部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高铁冠名列车广告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高铁冠名列车广告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LIC.JS-BG-2023-FW-05
3、招标范围:
(1)投放形式:和谐号高铁冠名列车广告(列车为一组八节车厢,50%以上的运营
(2)发布内容:品牌+产品广告等(根据销售需要进行调整),含全年两次画面上刊费。
4、项目概况:连淮扬镇高速铁路于2020年底通车,是全省首条仅在省内运行的高铁线。2021-2023年投放的品牌列车正常运营3天为一周期,全线停靠江苏省内10个城市,共26个市级或县级重要站点。目前所有列车由铁路局统一调度。鉴于该广告发布期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拟继续投放一年。
5、投放
6、采购费用预算:260万元(报价超采购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7.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提供相应广告代理授权证书(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9.投标人需提供广告投放列车全年有50%以上的
三、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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