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批次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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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批次已由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309号文等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批次(一标段:纵五北路、西二北路、北九路、纵六路)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纵五北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75992.46 m?,新建道路总长约1029.156m,道路宽度为 4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
西二北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总长为1353.384 米,道路宽度为35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
北九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总长约1567.513m,道路宽度为 4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
纵六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94664.85 m?,新建道路总长约 1340.459m,道路宽度为 4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
2.1.1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
2.1.2总承包计划工期:总计划工期:59
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
3月2
,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
;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等全部工作,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具体以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以上其他人员均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近五年(自2019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止,以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道路工程EPC项目施工业绩)。
3.4.2设计业绩:近五年(自2019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止,以设计合同签订
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道路工程EPC项目设计业绩)。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6.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7.2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7.3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7.4企业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
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领取
:20
01月2
00:00:00至20
01月3
23:59:59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 :20
02月0
11时00分。
本招标项目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批次已由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309号文等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九师白杨市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一批次(一标段:纵五北路、西二北路、北九路、纵六路)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纵五北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75992.46 m?,新建道路总长约1029.156m,道路宽度为 4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
西二北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总长为1353.384 米,道路宽度为35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
北九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道路总长约1567.513m,道路宽度为 4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
纵六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94664.85 m?,新建道路总长约 1340.459m,道路宽度为 40m,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50km/h;基础配套设施等工程。
2.1.1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
2.1.2总承包计划工期:总计划工期:59
计划开工日期:20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
2.1.3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以交钥匙的方式完成本标段EPC总承包涉及的所有内容。包含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施工图编制、工程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道路工程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现场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含竣工验收)、整体移交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项目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3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以上其他人员均不得同时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近五年(自2019年1月
3.4.2设计业绩:近五年(自2019年1月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6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6.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3.7.2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3.7.3企业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
3.7.4企业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
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领取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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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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