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青剑湖、徐州港区顺堤河二期、深江铁路SJSG-3标、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引江补汉工程、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大河片区
日期:2024-01-29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7%,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52.6%、河北省22.5%、山西省24.9%,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2023-20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以规划批准书(202321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国有资金: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自筹资金 0%; 非国有资金: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20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建顺堤河二期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发改委以《关于徐州淮海国际陆港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苏发改外资发2021-1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交通控股集团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徐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州市政府共同出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50%和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17工区项目部,建设单位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17工区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疏散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已由水利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以《关于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施工意见登记的复函》(雄建交审改试点施函字0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雄安新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已由中国铁建、河北雄安新区人民政府以《关于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项目二标段,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招标。
本建设项目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1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方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使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重庆市、四川省共同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占50%。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2.1.1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项目:桥梁:24.08km/22座,隧道:0.69km/2座,路基:10.21km。跨南水北调干渠特大桥、康家庄村大桥、嘉禾山隧道、跨G234国道特大桥;南苏家峪1、2、3号大桥、南苏家峪2号特大桥、跨G337国道大桥、中孝幕村1号大桥、中孝幕村2号特大桥、耳朵山村1号大桥、杨砂侯1号大桥、杨砂侯2号特大桥、北水峪1号大桥、北水峪2号特大桥、跨大沙河特大桥、店上沟中桥、店上沟1、2、3号大桥、店上沟2号特大桥、莲花沟村特大桥、莲花隧道;曲阳站区(不含站房);曲阳站梁场制架梁。里程/范围:DK72+450.52~DK108+989.50 (DK84+436.86 =DK86+000.00,短链1563.14m),正线长度34.98公里。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竣工2027年3月3,共1642天。合同金额:24.62亿元。
2.1.2青剑湖项目:本项目位于星湖街两侧,唯正路与唯华路之间,项目新建一座人行天桥及配套道路,起于星湖街西侧庆典草坪广场,上跨星湖街与青剑湖水面后,于青剑湖商业广场落地,线路全长约427米,其中人行天桥长378米,人行通道宽6米,桥体采用桥塔斜拉索布置。本标段计划工期:14个月,竣工日期:2010月2。
2.1.3徐州港区顺堤河二期项目: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位于铜山县柳新镇秦楼村以东,顺堤河下游右岸,已建顺堤河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1329亩,陆域面积83.5万平,水域面积9.5万平,规划岸线长度1350m,建设12个2000t级装卸泊位,其中两个散货(粮食)泊位、4个多用途泊位和6个集装箱专用装卸泊位,泊位长度合计1094.6m,后方配套集装箱空(重)堆场、集装箱甩挂区、件杂货堆场、粮食筒仓、件杂货仓库、铁路装卸区、仓储区(预留)、海关监管区(预留)和办公管理区(预留)。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947万吨(其中集装箱54万TEU),满足836万吨/年(其中集装箱 48万TEU/年)的吞吐量需求。
2.1.4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深江铁路03标位于西丽站~深圳机场东站之间,合同额253254.6327万元,正线全长12.451km,包含“1段明挖,两段盾构,两段矿山(含斜井), 其中明挖段(含1号工作井)203.6m,盾构段为5566.4m和3590m,矿山段为3860m和231m(含2号工作井),斜井长度863m”;隧道内无砟轨道道床24.9铺轨公里;盾构集中供电、拌合站等大临工程。本标段工期:1643日历天,竣工2027年03月3。
2.1.5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负责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铺轨17工区施工任务,工程范围为12站13区间,起于位里庄出入线段,终点为泉城公园站(不含),均为地下线路,正线及配线起止里程:CK0+000.000~CK16+093.000;出入场线CK0+000.000~CK0+815.022。共设置4处铺轨基地:位里庄出入场线基地、大杨站基地、腊山站基地、省体育中心站基地。
1.2主要工程数量正线配线及出入线铺轨长度32.61km,其中现浇一般整体道床23.17km、现浇中等减振整体道床3.72km、现浇特殊减振液体钢弹簧道床1.97km、现浇特殊减振固体钢弹簧道床3.75km、单开道岔22组、交叉交渡道岔3组。疏散平台26.396km及轨道附属工程施工。本标段计划工期:39个月,竣工日期:2026月2。
2.1.6引江补汉工程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主要施工输水隧洞(桩号 K112+850~K131+500段)、12-1#竖井、12#检修交通洞(12#平洞)、13#平洞等主体工程的土建施工与金结机电安装,输水隧洞总长18.65km,其中钻爆段7.525km,TBM段11.125km。本标段计划工期:92个月,竣工日期:2031年8月3。
2.1.7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马练营车辆段位于马练营路西侧、南环高速公路北侧、规划唐槐路以东,规划南环北街以南地块内,整个地块呈刀状,东西长约1330m,南北宽约300m,面积约34.2公顷,467亩,占地约31.11万平米。建筑总面积107258.2m2,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洗车库、工程车库及调机库、物资总库、综合楼、食堂浴室、综合维修中心、公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杂品库、受电弓轮对检测库、镟轮库、门卫1、门卫2、垃圾站、换热站、提升泵站共19个单体;其中运用库32681平米,联合检修库41268平米,综合楼12110平米,其他单体21199.2平米,站场土石方109.8万立方,围墙3515米,场区道路52941平米等。
2.1.8大河片区安置房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侧,东至端阳路,西至锦福路,南至乐安街,北至乐民街,主要功能为新区安置房居住功能。总占地面积13.36万㎡,总建筑面积约36.6万㎡(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27万㎡,地下约13.06万㎡,包含住宅楼43栋,1所幼儿园,3栋商业),安置住宅2155套,车位2191个。本标段计划工期:60历天,竣工日期:2025年7月3。
2.1.9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项目,2号地项目总建筑面积17.36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5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6.01万平米。项目包含8栋11~13层的住宅,3栋1-2层底商,4栋7~9层办公楼,2栋8~10层酒店。合同额111517万元,合同工期2023年7月1至2025年9月1,总工期要求为 800 日历天,其中住宅工期 600 日历天。
2.1.10西渝高铁项目:本标段位于重庆市城口县,里程范围:DK81+000~DK106+305,长度25.306km;主要工程数量:隧道6座/22506m;桥梁6座/2508m;路基290m。重难点工程:东大巴山隧道,总长度6421m,本标段出口5590m;北屏隧道,长度7580m;城口隧道,长度4313m;城口任河特大桥、缪家梁特大桥、城口站。计划工期:219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1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箱梁预埋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许可和认证要求:需提供投标人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是针对桥梁钢构件防腐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依据Q/CR 749.3-2020出具的CRCC认证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0、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1-2022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1月至开标前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其中必须具有至少一份速度目标值250km/h或以上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至开标前)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及所参与包件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及关联关系查询,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2减振榫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产品须提供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的生产授权书;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
(6)供货业绩要求:铁路项目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24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中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护栏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4二级混凝土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5聚丙烯纤维、聚丙烯粗纤维、钢纤维、空心型钢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6疏散平台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能够满足施工需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已通过完工验收的不少于2份,其中单条线业绩大于12公里,提供1份,附合格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7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 10万吨以上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必须是电厂风选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 年至 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 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提供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8聚硫密封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9水玻璃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0门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1复合保温板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生产厂需在雄安新区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集采目录保温系统材料入围名单及后续增补入围名单内,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其中大河片区安置房项目投标人需有能力提供该工程所在当地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采购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省重点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供应商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土工布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年产量不低于500万平方米,须提供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生产设备证明资料(提供生产设备发票、合同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5部分土工布》(Q/CR549.5-2016)出具的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质量检验报告各壹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以来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2022年贰份、2023年贰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8)其他要求:①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西渝高铁项目投标前需要资格预审: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生产能力证明:须提供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生产设备证明资料(提供生产设备发票、合同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5部分土工布》(Q/CR549.5-2016)出具的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质量检验报告各壹份;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以来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2022年贰份、2023年贰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资料,由招标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在审过过程中,如发现证明资料造假视为无效证明资料)向报名厂家发放招标文件。(以上证明资料全部为彩色扫描原件)
3.1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5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月2至202月,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北京,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19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7%,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52.6%、河北省22.5%、山西省24.9%,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2023-20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已由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以规划批准书(2023218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国有资金: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0% ,自筹资金 0%; 非国有资金: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2023-20度恒泰建设代建市政工程部项目青剑湖环湖景观提升工程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建顺堤河二期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发改委以《关于徐州淮海国际陆港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苏发改外资发2021-1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交通控股集团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徐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州市政府共同出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50%和银行贷款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17工区项目部,建设单位为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17工区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疏散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已由水利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轨道交通一号线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承担,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以《关于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施工意见登记的复函》(雄建交审改试点施函字0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公共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雄安新区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已由中国铁建、河北雄安新区人民政府以《关于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河北雄安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项目二标段,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招标。
本建设项目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1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方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使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重庆市、四川省共同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各占50%。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渝高铁康渝段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2.1.1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项目:桥梁:24.08km/22座,隧道:0.69km/2座,路基:10.21km。跨南水北调干渠特大桥、康家庄村大桥、嘉禾山隧道、跨G234国道特大桥;南苏家峪1、2、3号大桥、南苏家峪2号特大桥、跨G337国道大桥、中孝幕村1号大桥、中孝幕村2号特大桥、耳朵山村1号大桥、杨砂侯1号大桥、杨砂侯2号特大桥、北水峪1号大桥、北水峪2号特大桥、跨大沙河特大桥、店上沟中桥、店上沟1、2、3号大桥、店上沟2号特大桥、莲花沟村特大桥、莲花隧道;曲阳站区(不含站房);曲阳站梁场制架梁。里程/范围:DK72+450.52~DK108+989.50 (DK84+436.86 =DK86+000.00,短链1563.14m),正线长度34.98公里。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计划竣工2027年3月3,共1642天。合同金额:24.62亿元。
2.1.2青剑湖项目:本项目位于星湖街两侧,唯正路与唯华路之间,项目新建一座人行天桥及配套道路,起于星湖街西侧庆典草坪广场,上跨星湖街与青剑湖水面后,于青剑湖商业广场落地,线路全长约427米,其中人行天桥长378米,人行通道宽6米,桥体采用桥塔斜拉索布置。本标段计划工期:14个月,竣工日期:2010月2。
2.1.3徐州港区顺堤河二期项目:徐州港徐州港区顺堤河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位于铜山县柳新镇秦楼村以东,顺堤河下游右岸,已建顺堤河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1329亩,陆域面积83.5万平,水域面积9.5万平,规划岸线长度1350m,建设12个2000t级装卸泊位,其中两个散货(粮食)泊位、4个多用途泊位和6个集装箱专用装卸泊位,泊位长度合计1094.6m,后方配套集装箱空(重)堆场、集装箱甩挂区、件杂货堆场、粮食筒仓、件杂货仓库、铁路装卸区、仓储区(预留)、海关监管区(预留)和办公管理区(预留)。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947万吨(其中集装箱54万TEU),满足836万吨/年(其中集装箱 48万TEU/年)的吞吐量需求。
2.1.4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江铁路SJSG-3标项目,深江铁路03标位于西丽站~深圳机场东站之间,合同额253254.6327万元,正线全长12.451km,包含“1段明挖,两段盾构,两段矿山(含斜井), 其中明挖段(含1号工作井)203.6m,盾构段为5566.4m和3590m,矿山段为3860m和231m(含2号工作井),斜井长度863m”;隧道内无砟轨道道床24.9铺轨公里;盾构集中供电、拌合站等大临工程。本标段工期:1643日历天,竣工2027年03月3。
2.1.5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负责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铺轨17工区施工任务,工程范围为12站13区间,起于位里庄出入线段,终点为泉城公园站(不含),均为地下线路,正线及配线起止里程:CK0+000.000~CK16+093.000;出入场线CK0+000.000~CK0+815.022。共设置4处铺轨基地:位里庄出入场线基地、大杨站基地、腊山站基地、省体育中心站基地。
1.2主要工程数量正线配线及出入线铺轨长度32.61km,其中现浇一般整体道床23.17km、现浇中等减振整体道床3.72km、现浇特殊减振液体钢弹簧道床1.97km、现浇特殊减振固体钢弹簧道床3.75km、单开道岔22组、交叉交渡道岔3组。疏散平台26.396km及轨道附属工程施工。本标段计划工期:39个月,竣工日期:2026月2。
2.1.6引江补汉工程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主要施工输水隧洞(桩号 K112+850~K131+500段)、12-1#竖井、12#检修交通洞(12#平洞)、13#平洞等主体工程的土建施工与金结机电安装,输水隧洞总长18.65km,其中钻爆段7.525km,TBM段11.125km。本标段计划工期:92个月,竣工日期:2031年8月3。
2.1.7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TJ-102标马练营车辆段项目: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马练营车辆段位于马练营路西侧、南环高速公路北侧、规划唐槐路以东,规划南环北街以南地块内,整个地块呈刀状,东西长约1330m,南北宽约300m,面积约34.2公顷,467亩,占地约31.11万平米。建筑总面积107258.2m2,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洗车库、工程车库及调机库、物资总库、综合楼、食堂浴室、综合维修中心、公寓、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污水处理站、杂品库、受电弓轮对检测库、镟轮库、门卫1、门卫2、垃圾站、换热站、提升泵站共19个单体;其中运用库32681平米,联合检修库41268平米,综合楼12110平米,其他单体21199.2平米,站场土石方109.8万立方,围墙3515米,场区道路52941平米等。
2.1.8大河片区安置房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大河片区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工程标段三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侧,东至端阳路,西至锦福路,南至乐安街,北至乐民街,主要功能为新区安置房居住功能。总占地面积13.36万㎡,总建筑面积约36.6万㎡(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27万㎡,地下约13.06万㎡,包含住宅楼43栋,1所幼儿园,3栋商业),安置住宅2155套,车位2191个。本标段计划工期:60历天,竣工日期:2025年7月3。
2.1.9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雄安站枢纽片区2号地块项目二标段项目,2号地项目总建筑面积17.36万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35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6.01万平米。项目包含8栋11~13层的住宅,3栋1-2层底商,4栋7~9层办公楼,2栋8~10层酒店。合同额111517万元,合同工期2023年7月1至2025年9月1,总工期要求为 800 日历天,其中住宅工期 600 日历天。
2.1.10西渝高铁项目:本标段位于重庆市城口县,里程范围:DK81+000~DK106+305,长度25.306km;主要工程数量:隧道6座/22506m;桥梁6座/2508m;路基290m。重难点工程:东大巴山隧道,总长度6421m,本标段出口5590m;北屏隧道,长度7580m;城口隧道,长度4313m;城口任河特大桥、缪家梁特大桥、城口站。计划工期:219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11月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箱梁预埋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许可和认证要求:需提供投标人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是针对桥梁钢构件防腐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依据Q/CR 749.3-2020出具的CRCC认证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2020、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两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两年(2021-2022年)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0年1月至开标前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其中必须具有至少一份速度目标值250km/h或以上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至开标前)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交集团及所参与包件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前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及关联关系查询,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2减振榫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产品须提供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的生产授权书;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3份;
(6)供货业绩要求:铁路项目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24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中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3护栏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4二级混凝土管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5聚丙烯纤维、聚丙烯粗纤维、钢纤维、空心型钢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6疏散平台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能够满足施工需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60个月内城市轨道交通疏散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已通过完工验收的不少于2份,其中单条线业绩大于12公里,提供1份,附合格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7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粉煤灰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 10万吨以上的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必须是电厂风选粉煤灰。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 年至 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 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提供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8聚硫密封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9水玻璃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0门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原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1复合保温板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生产厂需在雄安新区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集采目录保温系统材料入围名单及后续增补入围名单内,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其中大河片区安置房项目投标人需有能力提供该工程所在当地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采购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采购同类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省重点铁路、公路、房建、市政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13项要求;如供应商成立(注册)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供应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响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土工布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年产量不低于500万平方米,须提供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生产设备证明资料(提供生产设备发票、合同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提供成立后的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5部分土工布》(Q/CR549.5-2016)出具的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质量检验报告各壹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以来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2022年贰份、2023年贰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 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④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3.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以及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
(8)其他要求:①生产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西渝高铁项目投标前需要资格预审: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2)生产能力证明:须提供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生产设备证明资料(提供生产设备发票、合同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第5部分土工布》(Q/CR549.5-2016)出具的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质量检验报告各壹份;
(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以来聚丙烯长丝无纺土工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2022年贰份、2023年贰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资料,由招标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在审过过程中,如发现证明资料造假视为无效证明资料)向报名厂家发放招标文件。(以上证明资料全部为彩色扫描原件)
3.1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包件各个包件保证金均为5万元,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不接受在中铁十二局集团黑名单以及各相应招标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月2至202月,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北京,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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