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4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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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建成区内。
2.3工程性质:改建。
2.4总投资额:30068.44万元人民币。
2.5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排水管线共计103015.62米,其中改造污水管线48638.77米,翻建合流管线54376.85米。本工程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部分项目采用BIM技术。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东一条路(长安街-南市街)、东小太平路(爱民街至以南200米)、东小一条路(光华街-北小日照街)、东小一条路(光华街-北小日照街)、中央红(附近出户井)、大福源后身(附近出户井)、东小太平路(光华街-日照街)、新安二道街(东小三条路-东四条路)、东五条路(南沿江街-电厂门口)、长兴大市场南侧道(东一条路-市政路)、十四中门前(福民街-沿江街)、东三条路(光华街北侧铁路探伤车间)、东小六条路(新安街-福民街)等。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海浪路北侧(西十一条路-西十二条路朱家屯)、西小七条路(爱民街-平安街)、北小日照街(西小一条路-西一条路)、日照街(西二条路-西三条路)、景福街(太平路-西二条路)、爱民街(太平路-西一条路)、牡丹街(西八条路-西小八条路)、牡丹街(西小八条路-西十条路)、牡丹街(水道街-西八条路)、小圆明街(南小七星街)(西小一条路-西二条路)、北小平安街(西一条路-西六条路)等。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裕民路A(裕民路B-裕兴路)、东西六路(规划三路-东西九路)、东西七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规划四路(东西五路-规划六路)、规划五路(东西三路-规划六路)、文化居委会(兴中路以西-文化街以南)、蓝天小区南侧(八一转盘道-拥军街)、明月西路(海林街-新荣二道街)等。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环江南路(江南青少年宫-东四跨江桥)、东小六条路(东七条路-平安街)、爱民街(太平路-东四条路)、永安路(长安街-新安街)等。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免费提供测绘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8计划工期:计划203月1开工,计划2010月3竣工,计划总工期22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1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7699.68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55.46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7036.61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7.61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500.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7209.66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46.44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6585.82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7.40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47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6693.27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36.91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6109.19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7.17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440.00万元人民币。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5938.19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3.10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5418.25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6.84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39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70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7036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5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70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7036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5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58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658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4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58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658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4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109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6109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109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6109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418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5418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23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418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5418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23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0年1月~2022年12月3)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为: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排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建成区内。
2.3工程性质:改建。
2.4总投资额:30068.44万元人民币。
2.5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排水管线共计103015.62米,其中改造污水管线48638.77米,翻建合流管线54376.85米。本工程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部分项目采用BIM技术。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四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东一条路(长安街-南市街)、东小太平路(爱民街至以南200米)、东小一条路(光华街-北小日照街)、东小一条路(光华街-北小日照街)、中央红(附近出户井)、大福源后身(附近出户井)、东小太平路(光华街-日照街)、新安二道街(东小三条路-东四条路)、东五条路(南沿江街-电厂门口)、长兴大市场南侧道(东一条路-市政路)、十四中门前(福民街-沿江街)、东三条路(光华街北侧铁路探伤车间)、东小六条路(新安街-福民街)等。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海浪路北侧(西十一条路-西十二条路朱家屯)、西小七条路(爱民街-平安街)、北小日照街(西小一条路-西一条路)、日照街(西二条路-西三条路)、景福街(太平路-西二条路)、爱民街(太平路-西一条路)、牡丹街(西八条路-西小八条路)、牡丹街(西小八条路-西十条路)、牡丹街(水道街-西八条路)、小圆明街(南小七星街)(西小一条路-西二条路)、北小平安街(西一条路-西六条路)等。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裕民路A(裕民路B-裕兴路)、东西六路(规划三路-东西九路)、东西七路(规划三路-规划五路)、规划四路(东西五路-规划六路)、规划五路(东西三路-规划六路)、文化居委会(兴中路以西-文化街以南)、蓝天小区南侧(八一转盘道-拥军街)、明月西路(海林街-新荣二道街)等。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括:环江南路(江南青少年宫-东四跨江桥)、东小六条路(东七条路-平安街)、爱民街(太平路-东四条路)、永安路(长安街-新安街)等。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免费提供测绘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8计划工期:计划203月1开工,计划2010月3竣工,计划总工期22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10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1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7699.68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55.46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7036.61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7.61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500.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7209.66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46.44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6585.82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7.40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47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6693.27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36.91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6109.19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7.17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440.00万元人民币。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5938.19万元人民币,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23.10万元人民币;
(2)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5418.25万元人民币;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竞争费):6.84万元人民币;
(4)预备费(不可竞争费):39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次招标要求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70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7036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5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70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7036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5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58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658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4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585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658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4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109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6109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6109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6109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36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418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合同总投资额5418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或勘察)费金额不低于123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418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5418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设计费金额不低于123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工程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指2020年1月~2022年12月3)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为:
第一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第二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第三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第四标段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文件截止:202月29时00分00秒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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