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集团税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咨询实施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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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以下简称“税务管理系统”)咨询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昆仑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数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推进集团公司税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内部的税务管控,强化纳税遵从及合规管理,有效管控税务风险,提升税务管理效率,集团公司批复实施税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本项目通过税务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税费全自动化数据采集、智能化应税判断的目标,提升计税自动化水平,实现合规管理,强化纳税遵从,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加强总部集团化管理,支持依法纳税筹划,有效管控税务风险。
2.2招标范围: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咨询服务,包括顶层方案设计、详细方案设计、实施支持服务和知识转移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4质保期:合同验收合格后6个月。
2.5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服务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
至招标公告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税务咨询服务的业绩,包括全球税务咨询服务、或跨国集团企业税务数字化建设咨询服务、或跨国集团企业税务管理系统建设服务,至少承担1个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的(不含软硬件费用)项目业绩。提供的合同签约主体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应提供至少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正文首页、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包含服务内容和价格明细)及签署页的复印件、收款发票,以及合同、用户验收意见等项目验收相关证明,投标人应保证材料真实性。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
(1)截止开标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影印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
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影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并提供网站截图。
3.4.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网站截图。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整体工作量不少于3405人天,其中,项目经理人天不少于259人天,高级专家不少于1203人天,高级顾问不少于1790人天。
3.5.2 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关于人员的“*”条款。
3.6付款要求:应满足招标人的付款条件。
3.7其他要求:
3.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7.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报价表和业绩统计表的;
3.7.3 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3.7.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2月
至 2024 年2月
(北京
)报名
本招标项目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以下简称“税务管理系统”)咨询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昆仑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数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推进集团公司税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内部的税务管控,强化纳税遵从及合规管理,有效管控税务风险,提升税务管理效率,集团公司批复实施税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本项目通过税务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税费全自动化数据采集、智能化应税判断的目标,提升计税自动化水平,实现合规管理,强化纳税遵从,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加强总部集团化管理,支持依法纳税筹划,有效管控税务风险。
2.2招标范围:
集团公司税务管理系统(一期)项目咨询服务,包括顶层方案设计、详细方案设计、实施支持服务和知识转移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4质保期:合同验收合格后6个月。
2.5服务地点:注册后查看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服务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
3.3财务要求:
(1)截止开标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影印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并提供网站截图。
3.4.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网站截图。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整体工作量不少于3405人天,其中,项目经理人天不少于259人天,高级专家不少于1203人天,高级顾问不少于1790人天。
3.5.2 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关于人员的“*”条款。
3.6付款要求:应满足招标人的付款条件。
3.7其他要求:
3.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项目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7.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报价表和业绩统计表的;
3.7.3 中标人不得将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3.7.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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