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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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包括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兰路-迎客路)等街路。
2.4招标范围:完成二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1)工期同建设工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2)计划工期:2004月0至2025年12月3(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3)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监理费不再增加。
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70(综合折扣系数)。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2近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 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配备为完成监理工程所需的交通设备或采取交通措施,确保项目监理部工作交通。(2)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考虑现场监理办公室及必要的生活及工作设施(包括用餐及休息等满足生活条件要求)。(3)监理公司需提供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至2002月1,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02月210时30分。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二标段工程监理。
2.2项目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包括巫山路(港城大街-巫山东胡同)、赵泡引水渠工程、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丙五街至盛港大街)、君子兰路(港城大街至百合街)及百合街(君子兰路-迎客路)等街路。
2.4招标范围:完成二标段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工程勘察、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1)工期同建设工期: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服务。(2)计划工期:2004月0至2025年12月3(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3)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监理费不再增加。
2.6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70(综合折扣系数)。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监)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2近年(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以竣工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 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1)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配备为完成监理工程所需的交通设备或采取交通措施,确保项目监理部工作交通。(2)监理公司须为项目监理部考虑现场监理办公室及必要的生活及工作设施(包括用餐及休息等满足生活条件要求)。(3)监理公司需提供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至2002月1,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02月2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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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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