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郴州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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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后查看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2郴州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2郴州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注册后查看
3、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邮政营业网点信函、邮件窗口收寄和投交、邮政汇兑、邮资票品出售、报刊收订、代收费、商品分销等各类邮政便民服务项目外包,本项目业务内容为对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预计采购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数量21个,预计需供应商提供外包人员27人。
2.本项目采购预算:年度采购预算278.24万元,2年采购总预算556.48万元。本项目设置为1个标段,外包费用按外包网点数量据实结算。标段划分如下:
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控制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供应商须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服务内容为营业人员等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
4.采购人现有的外包人员中符合本项目外包人员资质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须予以接收,拒绝转入中标供应商的人员,由原供应商自行安排。
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中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交书面承诺。
7.外包商如为外地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9.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3)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被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为便于员工管理,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5、请于2002月0至2002月2,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时(北京,节假日除外)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02郴州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注册后查看
3、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邮政营业网点信函、邮件窗口收寄和投交、邮政汇兑、邮资票品出售、报刊收订、代收费、商品分销等各类邮政便民服务项目外包,本项目业务内容为对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预计采购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数量21个,预计需供应商提供外包人员27人。
2.本项目采购预算:年度采购预算278.24万元,2年采购总预算556.48万元。本项目设置为1个标段,外包费用按外包网点数量据实结算。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营业环节外包网点数 |
年度采购预算(万元) |
两年采购总预算(万元) |
标段一 |
郴州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 |
21个 |
278.24 |
556.48 |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供应商须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服务内容为营业人员等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
4.采购人现有的外包人员中符合本项目外包人员资质要求的,中标供应商须予以接收,拒绝转入中标供应商的人员,由原供应商自行安排。
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中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交书面承诺。
7.外包商如为外地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9.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3)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被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为便于员工管理,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5、请于2002月0至2002月2,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00时(北京,节假日除外)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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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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