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数字经济人才教育基地工程弱电智能化项目智慧校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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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璧山数字经济人才教育基地工程弱电智能化项目智慧校园设备采购
招标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校园网络设备、智慧广播设备、综合安防设备、班班通设备、智慧录播设备、校园电视台、慕课间、实训室、云办公设备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内完成设备到货,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后续安装调试并达到试运行条件,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报附注。如2023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形成,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公司财务出具的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并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报附注的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4.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主要产品(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 清单及技术规格”中带“▲”项)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报价产品的代理商证书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4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要求:①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②合同内容应与招标采购内容类似业绩;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③该项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④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任意一个即可),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⑤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团队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派专人进行材料设备供应的商务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核心成员要求如下:①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1个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12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②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1个以上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参与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参与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
4.6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名称为关键字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7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2021至202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8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供货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废标。
4.11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4.13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202月至202月117:00时。
本项目已完成审批立项,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璧山数字经济人才教育基地工程弱电智能化项目智慧校园设备采购
招标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校园网络设备、智慧广播设备、综合安防设备、班班通设备、智慧录播设备、校园电视台、慕课间、实训室、云办公设备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内完成设备到货,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后续安装调试并达到试运行条件,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报附注。如2023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形成,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公司财务出具的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并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报附注的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4.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主要产品(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 清单及技术规格”中带“▲”项)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是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证明、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报价产品的代理商证书或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4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要求:①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②合同内容应与招标采购内容类似业绩;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③该项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④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业主证明、完工证明、竣工证书、交工证书等任意一个即可),或提供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⑤所有业绩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5团队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派专人进行材料设备供应的商务对接及售后服务工作,核心成员要求如下:①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1个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的管理经验,管理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12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②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1个以上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参与过的项目须附证明其所参与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出具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或学位证。
4.6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名称为关键字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
“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7投标人应出具书面声明,证明投标人及其关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任何项目法律纠纷、重大客户投诉及重大债务。在2021至202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没有在国内受过监管机构处罚。
4.8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供货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关条款。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废标。
4.11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4.1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否决。
4.13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202月至202月1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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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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