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07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公司生产及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21255.60吨,其中:危险废物20720.6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35.00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固体废物明细见附表。结算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2.2招标范围:
2.2.1、生产及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21255.60吨,其中:危险废物20720.6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35.00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
2.2.2、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8个标段,估算金额1424.22万元(不含税),最高限价详见明细表,允许兼投兼中。
2.3服务期限:204月起至2012月3。。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石化公司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危险废物
3.1.1投标单位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规模和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满足招标要求。
3.1.2投标单位可自行运输危险废物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辽河石化公司危险废物拉运转移需要。
3.1.3各类危险废物的现场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相关属地单位负责。
3.1.4辽河石化公司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应提前告知处置单位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处置单位在接到辽河石化公司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辽河石化公司现场。
3.1.5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盘锦市内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业务的单位,应提前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
3.1.6危险废物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内办理完成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3.1.7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3.1.8投标单位应在招标资格预审之前,按照上述工作要求,逐条进行答复,明确说明是否能够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1.9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3.1.10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2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1.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2.1投标单位应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单位, 应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资质和利用或处置资质。投标单位应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设施的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批复文件,并提供环评报告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的相关内容截图。
3.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现场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负责,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可自行运输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
3.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内办理完成跨省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3.2.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6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2.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3.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9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月 7 日至202月1报名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公司生产及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21255.60吨,其中:危险废物20720.6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35.00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固体废物明细见附表。结算按实际工作量计算。
2.2招标范围:
2.2.1、生产及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21255.60吨,其中:危险废物20720.60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35.00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
2.2.2、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8个标段,估算金额1424.22万元(不含税),最高限价详见明细表,允许兼投兼中。
2.3服务期限:204月起至2012月3。。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石化公司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危险废物
3.1.1投标单位应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规模和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满足招标要求。
3.1.2投标单位可自行运输危险废物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辽河石化公司危险废物拉运转移需要。
3.1.3各类危险废物的现场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相关属地单位负责。
3.1.4辽河石化公司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应提前告知处置单位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处置单位在接到辽河石化公司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辽河石化公司现场。
3.1.5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盘锦市内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业务的单位,应提前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
3.1.6危险废物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内办理完成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3.1.7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3.1.8投标单位应在招标资格预审之前,按照上述工作要求,逐条进行答复,明确说明是否能够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1.9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3.1.10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2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1.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3.1.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2.1投标单位应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单位, 应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资质和利用或处置资质。投标单位应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设施的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批复文件,并提供环评报告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的相关内容截图。
3.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现场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负责,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可自行运输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
3.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内办理完成跨省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3.2.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6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2.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行为;
3.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承包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9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月 7 日至202月1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制冷剂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5
- 高温服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5
- 普碳圆钢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5
- 稀释剂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5
- 滤纸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5
- 2025年1月通用国内一组2.0焦煤多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1-15
- 本钢机制公司盖板采购公告 2025-01-15
- 帆布苫布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5
- 煤油等项目采购公告 2025-01-15
- 辽煤化无水碳酸钾采购公告 2025-01-15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采购公开比价公告(二次)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月聚丙烯酰胺及有机硫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炉磨煤机电机维修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输煤高压软启柜更换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网控室及公用系统蓄电池采购公开比价公告
-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民族学校校园环境提升项目-土建及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公告
- 重庆市万州区恒合民族学校校园环境提升项目-装饰配套水电及屋面工程专业分包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4号机组氢冷器水室盖外修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供热系统阀门液压模块清洗公开比价公告
-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C修锅炉专业阀门修理公开比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