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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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二次)
2.采购编号:2024-JQGBGZ-F3001
3.采购内容和规模:
二、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获得免予登记的,提供相应依法免予登记的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书》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记录的证明文件(缴费的银行单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为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中且在有效期内的;(同时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和《谈判响应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包号)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书》为准)。
7、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时提供《谈判响应书》和《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机动车综合维修经营许可证,类型为一类机动车维修(提供相关备案或许可证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0年1月
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书》为准)。
10、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
:20
2月
至20
2月23日,
09:00至12:00时,
12:00至17:00时(北京
),周末与法定节假日除外。
1.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二次)
2.采购编号:2024-JQGBGZ-F3001
3.采购内容和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01 | 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二次) | 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总成修理、小修、大修、专项修理和其他有关的维修服务项目 | 广州 | 三年,每年约80万元(具体以实际维修金额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上年度服考核合格,下年度预算获得批复。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提供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依法获得免予登记的,提供相应依法免予登记的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书》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记录的证明文件(缴费的银行单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为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或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中且在有效期内的;(同时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和《谈判响应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包号)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无须提供证明文件,以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书》为准)。
7、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时提供《谈判响应书》和《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具有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或机动车综合维修经营许可证,类型为一类机动车维修(提供相关备案或许可证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0年1月
10、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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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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