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24-2025年非集采辅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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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合同期满框架份额未执行完毕,则招标人有权延续框架执行,最长1年。若在框架执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框架采购合同金额上限,则本项目框架采购合同终止。
本项目拟对温州电信2024-2025年工程建设和维护中所需的非集采辅材物资进行采购,物资共计191个,具体产品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采购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100.02万元(不含税)
1.3★交货: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7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以具体订单上的交货为准)。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100%。
1.5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6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产品的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见《附件1:采购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任一产品的不含税投标单价高于其对应的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2.4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现场驻场人员(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同类产品(辅材类)业绩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b)框架合同,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应至少包括首页、采购货物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
注2: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涉及货物清单及价格内容的不得作隐藏处理,如货物清单中涉及多种产品的,应区分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和其他产品价格,评审金额仅统计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中。
注3:如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上的为准。
注4: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或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2.8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月208时30分至202月217时30分(北京,下同)。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若合同期满框架份额未执行完毕,则招标人有权延续框架执行,最长1年。若在框架执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框架采购合同金额上限,则本项目框架采购合同终止。
本项目拟对温州电信2024-2025年工程建设和维护中所需的非集采辅材物资进行采购,物资共计191个,具体产品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采购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100.02万元(不含税)
1.3★交货: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7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以具体订单上的交货为准)。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100%。
1.5本项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中标份额。
1.6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产品的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见《附件1:采购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任一产品的不含税投标单价高于其对应的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2.4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现场驻场人员(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同类产品(辅材类)业绩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b)框架合同,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应至少包括首页、采购货物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
注2: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涉及货物清单及价格内容的不得作隐藏处理,如货物清单中涉及多种产品的,应区分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和其他产品价格,评审金额仅统计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本项目同类采购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评审金额中。
注3:如提供的是单项合同,则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为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上的为准。
注4: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或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
2.8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月208时30分至202月217时3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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