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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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东、公墓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11.9 亩,建设内容为新建 1座 600T 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中转站、附属用房、设备采购及渗透液基础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228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
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室外雨污管网、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工程、红线内外高低压配电工程、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4 年02月2
至 2024 年03月1
09 时30分;
4.2投标截止
为 : 2024 年03月11 日09时30分。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东、公墓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11.9 亩,建设内容为新建 1座 600T 垃圾中转站,包括垃圾中转站、附属用房、设备采购及渗透液基础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228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
2.1.5 其他:本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室外雨污管网、给排水和消防管网、路灯照明、强电及弱电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防排烟系统工程、红线内外高低压配电工程、交通设施、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2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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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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