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2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8,14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38,14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38,141.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次招标,招标延用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神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信用承诺书;(9)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0)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占100.00%。说明:投标人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8,14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38,14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38,14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餐饮管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38,141.00 | 1,638,141.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次招标,招标延用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神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横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大楼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有效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1月0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投标信用承诺书;(9)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0)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预留金额占100.00%。说明:投标人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02月2 至 2003月0 ,每天 09:00:00 至 12:00:00 ,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03月1 09时30分00秒 (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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