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24年)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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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X2024011001
项目名称: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
合同包预算金额:5,432,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2)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中CMA证书附表中核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测业务:a.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b.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混凝土抗压强度(钻芯法)、构件尺寸、钢筋配置(间距、直径、数量)、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c.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d.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及电气附件、给排水用管材管件。备注:若CMA证书上的检测项目文字描述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但检测技术能力和含义是一样的,视为符合。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02月2至2003月1,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ZSJX2024011001
项目名称: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
合同包预算金额:5,43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32,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缴纳过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为:2023年1月至开标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2)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企业所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招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建筑工程质量实体抽检服务项目(20))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其中CMA证书附表中核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检测业务:a.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b.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混凝土抗压强度(钻芯法)、构件尺寸、钢筋配置(间距、直径、数量)、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c.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d.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及电气附件、给排水用管材管件。备注:若CMA证书上的检测项目文字描述与上述描述不完全一致,但检测技术能力和含义是一样的,视为符合。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02月2至2003月1,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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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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