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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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经由哈发改审批〔2024〕10 号文件及哈发改审批〔2024〕1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统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项目起点同济街、终点同济街以南200米,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起点大有坊街,终点一机路;
2.3建设规模: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全长200m,红线宽25m,双向2车道标准。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全长 400 米,规划红线宽 20 米,双向 2 车道。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5584.17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环境影响咨询、水土保持咨询和管网综合规划等专业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规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全部所需的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地勘、物探、竣工复测、管线定位测量等相关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招标代理:提供本项目相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如有实际要求还需包含要通过甲方政采系统操作的采购)等工作。
造价咨询: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财政不予评审的设备费、二部费用等审核及其他建设单位需要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其他专项服务: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咨询、水土保持咨询和表土剥离咨询和管网综合规划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专项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74.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1.2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4招标代理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权限;
3.1.5工程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上述资质的设计单位;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2.2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4家)单位;
3.2.3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2项目管理负责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工程设计负责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4造价咨询负责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5招标代理负责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3.6工程勘察负责1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7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需要、招标人需求及合同约定增加配备个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各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兼职。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至2001月)社保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6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为2003月019时00分至2003月019时0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本项目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经由哈发改审批〔2024〕10 号文件及哈发改审批〔2024〕15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统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项目起点同济街、终点同济街以南200米,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起点大有坊街,终点一机路;
2.3建设规模:同济街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学业路全长200m,红线宽25m,双向2车道标准。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四海路保障性住房配套道路-配套南棵二道街全长 400 米,规划红线宽 20 米,双向 2 车道。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5584.17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环境影响咨询、水土保持咨询和管网综合规划等专业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规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建管交接管理等;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全部所需的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地勘、物探、竣工复测、管线定位测量等相关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招标代理:提供本项目相关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如有实际要求还需包含要通过甲方政采系统操作的采购)等工作。
造价咨询:包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财政不予评审的设备费、二部费用等审核及其他建设单位需要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其他专项服务: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咨询、水土保持咨询和表土剥离咨询和管网综合规划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专项服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74.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1.2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4招标代理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权限;
3.1.5工程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上述资质的设计单位;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3.2.2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4家)单位;
3.2.3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2项目管理负责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工程设计负责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4造价咨询负责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5招标代理负责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3.6工程勘察负责1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7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需要、招标人需求及合同约定增加配备个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各专业负责人不允许兼职。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至2001月)社保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及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4.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6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为2003月019时00分至2003月019时00分(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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