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喜诺职工宿舍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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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喜诺职工宿舍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喜诺电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喜诺电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喜诺职工宿舍改造工程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潢涌商业路5号(东莞水乡新城开发区)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1号楼为一栋七层建筑,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224.3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4.3米,框架结构,一层为饭堂,二层以上为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为7506.2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对建筑外墙、宿舍、屋面及公共部分(走道、楼梯等)进行翻新、改造。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9464963.02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9464963.02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58414.63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82918.81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柏森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中堂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深圳市华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喜诺职工宿舍改造工程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装修工程;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3、拆除及修缮工程:装修工程、消防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需满足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8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4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6 月2。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企业库建档,且在(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经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 2024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 东莞喜诺职工宿舍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喜诺电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喜诺电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喜诺职工宿舍改造工程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潢涌商业路5号(东莞水乡新城开发区)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1号楼为一栋七层建筑,建筑占地面积约为1224.38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4.3米,框架结构,一层为饭堂,二层以上为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为7506.28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对建筑外墙、宿舍、屋面及公共部分(走道、楼梯等)进行翻新、改造。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9464963.02元 。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9464963.02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58414.63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82918.81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柏森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中堂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深圳市华博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喜诺职工宿舍改造工程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装修工程;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3、拆除及修缮工程:装修工程、消防水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需满足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8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4 月,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6 月2。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企业库建档,且在(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在招标文件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经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 日至投标截止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 2024 年 3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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