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重庆石柱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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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已取得石柱县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方为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柱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直流侧容量6.10905MWp,交流侧容量为4.895MW。本次报价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单独报价后汇总在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投标函中。园区内的产业孵化园、物流公司、骏达木业、标准厂房二期一、二组团建设光伏系统,其中利用产业孵化园屋顶装机2.83421MWp、物流公司屋顶装机1.38583MWp、骏达木业屋顶装机0.0695MWp、标准厂房二期一、二组团屋顶装机1.81951MWp。
2.3计划工期:20
3月3
开工,20
6月3
全部建成投产。9
历天,通过72小时试运行,具备全容量光伏组件并网发电条件。(具体开工
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阶段检查、竣工投产、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甲供材主要为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开关柜、光伏支架、光伏逆变器支架、低压动力电缆、光伏箱式变电站、高压电力电缆等,在工程量清单未明确为甲供的均为投标方供应。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石柱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的设计、土建、安装、调试等完整范围内的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采购(工程量清单未明确为甲供的均为投标方供应)、运输及仓储、厂内二次倒运、土建和安装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负责完成施工、运行、调试等各项专项审查及相关验收、负责完成或配合完成本标段内其他专项审查和验收。
具体的必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建(含临建区域硬制围栏、门禁、监控设施、防值班室等)、本项目的施工用水用电、办理施工许可等依法合规手续、并网手续、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与并网验收相关的一切工作和标准化整治,消防图纸审查、消防施工及验收备案,工程移交生产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五级及以上和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投运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有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并担任有1个及以上EPC总承包(包含联合体形式)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3.2.1和3.2.2要求,近3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3.2.3至3.2.5要求,近3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
3月
至20
3月1
17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已取得石柱县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方为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柱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石柱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直流侧容量6.10905MWp,交流侧容量为4.895MW。本次报价须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单独报价后汇总在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投标函中。园区内的产业孵化园、物流公司、骏达木业、标准厂房二期一、二组团建设光伏系统,其中利用产业孵化园屋顶装机2.83421MWp、物流公司屋顶装机1.38583MWp、骏达木业屋顶装机0.0695MWp、标准厂房二期一、二组团屋顶装机1.81951MWp。
2.3计划工期:20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阶段检查、竣工投产、档案验收、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本项目甲供材主要为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开关柜、光伏支架、光伏逆变器支架、低压动力电缆、光伏箱式变电站、高压电力电缆等,在工程量清单未明确为甲供的均为投标方供应。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石柱县工业园区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的设计、土建、安装、调试等完整范围内的设备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设备及材料供货采购(工程量清单未明确为甲供的均为投标方供应)、运输及仓储、厂内二次倒运、土建和安装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指导监督、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试验、调试、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负责完成施工、运行、调试等各项专项审查及相关验收、负责完成或配合完成本标段内其他专项审查和验收。
具体的必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建(含临建区域硬制围栏、门禁、监控设施、防值班室等)、本项目的施工用水用电、办理施工许可等依法合规手续、并网手续、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与并网验收相关的一切工作和标准化整治,消防图纸审查、消防施工及验收备案,工程移交生产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4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五级及以上和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投运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有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并担任有1个及以上EPC总承包(包含联合体形式)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3.2.1和3.2.2要求,近3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3.2.3至3.2.5要求,近3年须具有1个及以上光伏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3.6.3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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