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3年物联网电表配套互感器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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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3年物联网电表配套互感器集中采购。
1.2 采购内容:为提升能耗与电费数字化管理能力,落实集团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运营要求,按照集团要求规模化部署机房智能电表,采购物联网电表配套互感器。
1.3 项目规模及分包划分: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计划采购12000个互感器。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采购中选人数量为1名。
注:框架协议金额=中选单价×预估数量,框架协议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当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或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三年,以先到者为准,比选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4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内。
1.5 ★交货期:自采购人下达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7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或框架协议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个互感器最高参选限价为3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身份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至参选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互感器或智能电表配套互感器类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2)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4)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不得同时参选情形: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 代理商参选: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3月08:30时至203月17:30时(北京,下同)。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3年物联网电表配套互感器集中采购。
1.2 采购内容:为提升能耗与电费数字化管理能力,落实集团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运营要求,按照集团要求规模化部署机房智能电表,采购物联网电表配套互感器。
1.3 项目规模及分包划分: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计划采购12000个互感器。本项目不划分分包,采购中选人数量为1名。
注:框架协议金额=中选单价×预估数量,框架协议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当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协议金额或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三年,以先到者为准,比选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4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内。
1.5 ★交货期:自采购人下达订单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保修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1.7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或框架协议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单个互感器最高参选限价为3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身份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至参选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互感器或智能电表配套互感器类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若为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2)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扫描件,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3)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4)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不得同时参选情形: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6 代理商参选: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3月08:30时至203月17:30时(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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