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4年双金属温度计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8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
双金属温度计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4-XA607-WZ72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
双金属温度计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
双金属温度计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
双金属温度计等一批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内容包含: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段(标包)划分及工作量明细:本项目年度估算金额预计费用916480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定 1 家中标供应商。
2.2交货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定边刘峁塬、吴起等生产区域。
2.3交货期限:接到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后,要求30天内将货品送达指定地点 。
2.4中标结果有效期:此次招标确定的单价有效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部分物资上期采购结果仍在有效期内的,从上期采购结果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该项物资此次招标结果)。
2.5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未承诺或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4.3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
3月
至20
3月13日内;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
招标编号:ZY24-XA607-WZ72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
标段(标包)划分及工作量明细:本项目年度估算金额预计费用916480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定 1 家中标供应商。
2.2交货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定边刘峁塬、吴起等生产区域。
2.3交货期限:接到第九采油厂送货确认单后,要求30天内将货品送达指定地点 。
2.4中标结果有效期:此次招标确定的单价有效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部分物资上期采购结果仍在有效期内的,从上期采购结果有效期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2.5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五章 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未承诺或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2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4.3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粮九江安徽传感器竞价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7
- 澳柯玛股份供应链管理中心关于R2510防露管采购的竞价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7
- 亳州国祯排水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无轴螺旋衬板(三次)采购公告 2025-04-27
- 家纺四公司毛巾四厂PDQ0036/14370J4504T/J4500B宗燕订采购公告 2025-04-27
- 防暑药品及应急药品采购公告 2025-04-27
- 固定监测站覆盖范围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7
- 2025年学员公寓电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7
- 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7
- 垣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垣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购置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5-04-27
- 某单位药品采购及国产医用试剂采购项目标项三三次招标公告 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