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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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经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淄发改项审〔2023〕50 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淄博市孝妇河小清河综合服务中心、淄博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该项目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扩孔、闸室结构加固、更换或维修机电设备等措施,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升河道防洪除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环境等。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质量检测标1个标段,跟踪审计标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其他工程1标: 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从施工准备至颁发工程竣工证书期间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并对该项目全部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拟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0.代建项目经理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工程2标: 跟踪审计标
标段内容:
对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从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注册证. 5.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仅提供人身意外险缴纳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质量检测标: 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全面、全过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5.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7.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建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施工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满足《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文件规定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参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拟派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3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4跟踪审计标: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7施工标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六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于2024-03-09 08:30:00~2024-03-15 17:00:00(北京
),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经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淄发改项审〔2023〕50 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淄博市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淄博市孝妇河小清河综合服务中心、淄博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该项目施工标,检测标,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次除险加固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扩孔、闸室结构加固、更换或维修机电设备等措施,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升河道防洪除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环境等。 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质量检测标1个标段,跟踪审计标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其他工程1标: 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从施工准备至颁发工程竣工证书期间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并对该项目全部内容施工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拟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总监理工程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0.代建项目经理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工程2标: 跟踪审计标
标段内容:
对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从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注册证. 5.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仅提供人身意外险缴纳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质量检测标: 检测标
标段内容:
对胜利河入清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全面、全过程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5.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7.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建设实施代建及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建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施工标:投标人须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满足《关于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揽业务范围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9〕14号文件规定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参与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拟派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3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5.4跟踪审计标: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水电专业)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6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7施工标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六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于2024-03-09 08:30:00~2024-03-15 17:00: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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