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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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木兰县20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已由木兰县人民政府以木政发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兰县20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境内(一标段:吉兴乡火炬村;二标段:木兰镇龙丰村;三标段:新民镇华山村;四标段:建国乡利勤村;五标段:大贵镇光辉村;六标段:大贵镇红星村;七标段:东兴镇西北河村)
2.3 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吉兴乡火炬村大米深加工设备附属设施项目;
第二标段:木兰镇龙丰村岗子屯智能温室大棚2栋(2000平方米)及设施项目;
第三标段:新民镇华山村刘家店屯、四马架屯屯内水泥路3.583公里(4米宽)项目;
第四标段:建国乡利勤村利勤屯屯内水泥路2.778公里(3.5-4米宽)项目;
第五标段:大贵镇光辉村小痳泡屯屯内水泥路2.035公里(4米宽)项目;
第六标段:大贵镇红星村罗家岗屯屯内水泥路1.943公里(3.5-4米宽)项目;
第七标段:东兴镇西北河村增家粉房屯屯内水泥路2.059公里(4米宽)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4月1,计划竣工日期2010月3,共计20历天;(上述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不可兼投兼中。
2.8 招标控制价(详见下表):
注: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4、5、6、7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1、2标段):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0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5、6、7标段):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0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等材料;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下载为2003月117时00分至2003月117时00分(北京,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为2004月008时30分。
木兰县20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已由木兰县人民政府以木政发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木兰县20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施工)第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境内(一标段:吉兴乡火炬村;二标段:木兰镇龙丰村;三标段:新民镇华山村;四标段:建国乡利勤村;五标段:大贵镇光辉村;六标段:大贵镇红星村;七标段:东兴镇西北河村)
2.3 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吉兴乡火炬村大米深加工设备附属设施项目;
第二标段:木兰镇龙丰村岗子屯智能温室大棚2栋(2000平方米)及设施项目;
第三标段:新民镇华山村刘家店屯、四马架屯屯内水泥路3.583公里(4米宽)项目;
第四标段:建国乡利勤村利勤屯屯内水泥路2.778公里(3.5-4米宽)项目;
第五标段:大贵镇光辉村小痳泡屯屯内水泥路2.035公里(4米宽)项目;
第六标段:大贵镇红星村罗家岗屯屯内水泥路1.943公里(3.5-4米宽)项目;
第七标段:东兴镇西北河村增家粉房屯屯内水泥路2.059公里(4米宽)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04月1,计划竣工日期2010月3,共计20历天;(上述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7个标段,不可兼投兼中。
2.8 招标控制价(详见下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第一标段 | 吉兴乡火炬村大米深加工设备附属设施项目 | 1套 | 729.077934 |
第二标段 | 木兰镇龙丰村岗子屯智能温室大棚2栋(2000平方米)及设施项目 | 2栋 | 112.623377 |
第三标段 | 新民镇华山村刘家店屯、四马架屯屯内水泥路3.583公里(4米宽)项目 | 3.583公里 | 285.375434 |
第四标段 | 建国乡利勤村利勤屯屯内水泥路2.778公里(3.5-4米宽)项目 | 2.778公里 | 232.676332 |
第五标段 | 大贵镇光辉村小痳泡屯屯内水泥路2.035公里(4米宽)项目 | 2.035公里 | 163.772301 |
第六标段 | 大贵镇红星村罗家岗屯屯内水泥路1.943公里(3.5-4米宽)项目 | 1.943公里 | 152.444301 |
第七标段 | 东兴镇西北河村增家粉房屯屯内水泥路2.059公里(4米宽)项目 | 2.059公里 | 176.99843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4、5、6、7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1、2标段):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0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5、6、7标段):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02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等材料;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须提供承诺书);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 下载为2003月117时00分至2003月117时00分(北京,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为2004月00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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