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绥至石门子公路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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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绥至石门子公路恢复工程,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3】128号文件、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3】138号文件批复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24】79号文件下达了资金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10.1km,路面宽6.0m,路基宽7.0m,面层为6cm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对旧路面破损的水泥混凝土面板、基层、特殊路基、裂缝等病害进行处理完毕后,铺筑6cm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增设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4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5 招标控制价:11251002元
2.7项目计划工期 193 日历天:项目计划 2004月2开工,2010月3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03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交工验收证明④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该业绩的信息截图,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注: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3.1.3人员最低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02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02月企业为其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及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近3年(2021年01月0~2023年12月3)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亏损、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3信誉最低要求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6)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未列入D级评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信用信息市场网站”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为2003月116时00分至2003月116时00分(北京,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 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绥至石门子公路恢复工程,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3】128号文件、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投资【2023】138号文件批复及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24】79号文件下达了资金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10.1km,路面宽6.0m,路基宽7.0m,面层为6cm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对旧路面破损的水泥混凝土面板、基层、特殊路基、裂缝等病害进行处理完毕后,铺筑6cm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增设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4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5 招标控制价:11251002元
2.7项目计划工期 193 日历天:项目计划 2004月2开工,2010月3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03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交工验收证明④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该业绩的信息截图,且上述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注: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3.1.3人员最低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02月企业为其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02月企业为其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及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近3年(2021年01月0~2023年12月3)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亏损、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3信誉最低要求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6)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按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未列入D级评价。(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信用信息市场网站”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为2003月116时00分至2003月116时00分(北京,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 2024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即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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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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