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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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2024-CS-001
项目名称: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51,665.2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11)、《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7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03月1至2003月1,每天09:00:00至12:00:00,12:00:00至17: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03月2 09时00分00秒(北京)
项目编号:JXS2024-CS-001
项目名称: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51,665.2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办公用房维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60,000.00 | 2,951,665.20 |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11)、《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7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龙口直属中队及龙口省际交通安全检查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03月1至2003月1,每天09:00:00至12:00:00,12:00:00至17: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03月2 09时00分00秒(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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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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