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毕沟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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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4-18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街道办事处毕沟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10,666.17元
最高限价:910666.1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毕沟社区。主要内容为修复路面、新建污水管道、新建污水检查井、泄洪渠挡土墙等。
5.2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5计划工期:3历天
5.6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果。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2)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承诺在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03月13日 至 2003月1,每天00:00至11:59,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洛直政采磋商(2024)0103号 | 毕沟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910666.17 | 910666.17 | 是 | 910666.17 |
5.2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5.5计划工期:3历天
5.6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2)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承诺在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电子章);
(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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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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