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余湾乡韩店村2024年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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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静宁县余湾乡韩店村20
乡村建设示范村项目
预算金额:197.1(万元)
最高限价:197.1(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余湾乡韩店村,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基础设施:硬化余湾乡韩店村兴合社、老庄社、韩店社各巷道共计55条,总硬化面积13200平方米。巷道采用《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巷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巷道宽度2米-2.5米不等,路面结构为1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路拱横坡为 2.0%,路面标准荷载BZZ-100,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 2.人居环境整治:(1)铺装人行道:铺设人行道渗水砖 330平方米,面层结构采用6厘米厚渗水砖面层+3厘米厚水泥砂浆结合层+15厘米厚混凝土基层+15厘米厚3:7灰土垫层。(2)安装道牙:安装道牙700米,采用C25混凝土预制道牙,单块长0.6米。(3)新建排水渠:新建现浇混凝土梯形截面排水渠500米,上口宽0.5米、下底宽0.3米、深0.4米。(4)新建安全护墙:新修安全护墙400平方米,采用清水砖墙,高2米。(5)购买垃圾斗10个,采用勾臂式垃圾箱,单个容积10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4-03-15至2024-03-21,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
预算金额:197.1(万元)
最高限价:197.1(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静宁县余湾乡韩店村,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基础设施:硬化余湾乡韩店村兴合社、老庄社、韩店社各巷道共计55条,总硬化面积13200平方米。巷道采用《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巷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巷道宽度2米-2.5米不等,路面结构为16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0年,路拱横坡为 2.0%,路面标准荷载BZZ-100,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 2.人居环境整治:(1)铺装人行道:铺设人行道渗水砖 330平方米,面层结构采用6厘米厚渗水砖面层+3厘米厚水泥砂浆结合层+15厘米厚混凝土基层+15厘米厚3:7灰土垫层。(2)安装道牙:安装道牙700米,采用C25混凝土预制道牙,单块长0.6米。(3)新建排水渠:新建现浇混凝土梯形截面排水渠500米,上口宽0.5米、下底宽0.3米、深0.4米。(4)新建安全护墙:新修安全护墙400平方米,采用清水砖墙,高2米。(5)购买垃圾斗10个,采用勾臂式垃圾箱,单个容积10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185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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