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港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设计项目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安庆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2项目名称:安庆港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滚装码头工程设计项目
2.3项目地点:注册后查看
2.4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安庆港中心港区长风作业区范围内,安庆长江铁路大桥下游约1.3km,长江干线航道左岸,距安庆市区约20km。本工程共建设2个3000吨级滚装泊位,设计年吞吐量为25万辆整车,使用岸线长度为310m。后方陆域利用长风作业区现有用地100亩,建设停车场等设施。
2.5 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各阶段所需的地形测绘(比例1:1000)及地质勘探工作,该成果除用于项目外,还需以电子档(含CAD图纸)和纸质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
(2)专项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岸线申报、防洪影响评价、涉河方案、防洪补救措施、水土保持方案、消防评价、安全三同时评价、水产种质资源影响论证、生态环境调查、环境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档案验收等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及各批复文件的取得和后期验收。各专项报告审查、报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防洪影响评价委托编制单位须经招标人认可。
(3)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疏浚方案、施工图、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房建、道路、堆场、给排水、消防、景观绿化、电气及信息化设计等的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概算、第三方审查及报批。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其技术审查报批、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外部供电和供水设计、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审批。
(4)后续服务工作:协助业主进行监理、施工招标,配合施工,做好建设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5)高压电房等部分的设计,投标人应考虑因行业审批需要,由中标人委托当地供电部门设计,设计及审查等费用纳入投标总价。
2.6工期:
总工期:约36历天
节点工期: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后25天内提供初稿)初步设计编制。
(2)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及审批。
(3)地形测量、地质勘探以及其它专项编制、审查、报批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完成,不得影响总工期。
2.7最高投标限价:420万元
2.8包别划分:一个包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等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
①具有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含)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含)至少承担过1项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的设计工作业绩。
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等关键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反映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业绩完成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为准。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自2019年1月(含)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含)担任过30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工作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项目负责人等关键评审因素,则须提供反映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业绩完成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为准。
③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5.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4月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