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洛南灌区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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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名称:洛宁县洛南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501,667.17元
最高限价:11501667.17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名称:洛宁县洛南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2.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2)0023号
3.招标控制金额:11501667.17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宁县洛南灌区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首坝工程,上陈宋过沟土坝修复,礼村段渠道清淤,庙沟段渠道清淤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6.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工期:9历天;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5.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9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6月以 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2年02月1 至 2022年02月1,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洛宁工施招标(2022)0023号 | 洛宁县洛南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 11501667.17 | 11501667.17 |
2.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2)0023号
3.招标控制金额:11501667.17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宁县洛南灌区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首坝工程,上陈宋过沟土坝修复,礼村段渠道清淤,庙沟段渠道清淤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
6.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工期:9历天;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5.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6月以 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凭证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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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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