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盘锦分公司公众信息服务事业部20-2025年营业厅装修施工服务(含免费设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施工方面:包含室外门头牌、智慧家庭体验区、土建基础改造、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及工程相关手续办理等。
设计方面:包含负责设计方案(含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和道具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造价清单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及满足施工要求的其他服务(含施工指导等)。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项目预算:48万元(不含税)。
计划工期:实际工期以施工服务采购订单为准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或达到协议采购预算金额(先到为止)。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签约方式:为框架+订单的形式;结算采购量最终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服务质量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报价折扣限价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报价折扣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推荐3家中选候选人,按照参选人综合排名顺序确定综合排名第一至三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若有效参选人不足三家,按有效参选人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近2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者优先;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施工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1.5中选原则:经过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承诺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材料或2023年1月至参选截止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原件备查。查询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
(2)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结果有效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原件备查。
2.1.5 参选人须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的装修施工类同类业绩(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为准)。
注:(1)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
(2)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订和合同签章页。
(3)若为固定总价合同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4)若为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与订单须同时提供,业绩数量以提供框架协议数量为准,框架协议下每个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发票。
(5)如评选委员会一致认为资料提供不全、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或图片因模糊等原因无法辨识,则作未提供处理。
2.1.6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专项服务小组:
(1)企业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1人;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1人;
(4)电工人员(须具备电工证)1人;
(5)施工人员2人;
注:(1)须提供人员清单列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查询结果)。
(2)社保证明须提供专项服务小组人员距离参选截止日所在月份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信息、(参保)缴费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期限等重要信息。社保缴费单位须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其中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电工人员、施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的,须提供人员输出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确该成员派驻至参选人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3)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工人员、施工人员均不得重复,若重复则均不计取。
(4)所配备人员须在人员列表中注明职位,未注明则不计取。
(5)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取,原件备查。
(6)参选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比选人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1.7参选人须提交《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申报表》,申报参选人及其股东和高管人员,近2年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情况。依照中国电信〔2023〕48 号文件中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处理规则,如申报信息符合禁止采购处理规则,将否决参选人参选。
2.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204月3日8时30分至204月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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