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2025年乌石化、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因生产、检修需要使用货车、汽车吊等生产用车,现需进行公开招标 ;
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乌石化检维修中心自干检维修项目的吊车使用。(设安公司和新峰公司作业范围自行确定),所需车辆的型号:乌石化公司25吨-750吨吊,乙方从事设备作业的人员(含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经甲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在甲方进行作业。乙方每台设备需配备驾驶员:汽车吊驾驶员需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三个合同付款主体分别签订合同。
第二标段:承担塔里木石化分公司区域的吊车、货车、登高作业车、挖掘机等服务,所需车辆的型号:见报价明细;乙方从事设备作业的人员(含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经甲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在甲方进行作业。乙方每台设备需配备驾驶员:汽车吊驾驶员需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货车驾驶员需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其它特种车辆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车辆操作证书;
3.服务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乌鲁木齐石化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新峰公司;
4.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5月3;
第二标段:206月
至2025年5月3
;
6.履约保证金: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5.资质要求: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应至少具有 1 项的汽车吊装服务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第二标段: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应至少具有 1 项已结算的提供汽车吊装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金额。
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若公司成立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设备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提供轮式吊车不少于5辆(含5辆),要求型号为25吨及以上不同种类的吊车,其中自有不少于2辆(含2辆)的不同种类轮式吊车,且提供的吊车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水平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的排放标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车辆行驶证、年度检验报告、交强险保险单、环保清单,以上资料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车辆,同一吨位的车型为1辆。
第二标段: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满足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项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吊、货车、高空作业车、装载机、挖掘机等。其中,自有汽车吊不少于5台(至少包含25吨、50或55吨、75或80吨三种额定起重量的汽车吊)、载重30吨及以上货车不少于3台。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车辆满足塔石化生产检修用车项目的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交强险保险单扫描件,以上资料缺少任意一项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车辆。
8.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配备驾驶员至少7名,为投标单位员工,全部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所有驾驶员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
第二标段:配备的驾驶员(至少8名)为投标单位员工,全部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其中至少5名驾驶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Q2/Q8),至少3人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驾驶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提供的自有车辆驾驶。
9.其他要求
第一标段:
①其他车辆允许租赁,但投标人应承诺在招标人现场作业的特种车辆操作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车辆操作证书。
②近四年(2020年1月-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吊装安全事故。
第二标段:
①其他车辆允许租赁,但投标人应承诺在招标人现场作业的特种车辆操作人员持有有效的特种车辆操作证书。
②公平竞争承诺:投标人不存在、不涉及黑恶势力,承诺公平竞争。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4月3日20时至20
4月
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
(网上开标): 20
4月1
09时4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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