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门校区1号楼屋檐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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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汉中门校区1号楼屋檐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最高限价(固定综合单价):36.4877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采购需求:1号楼北侧已有约1/4区域完全脱落,部分区域出现裂缝。为保证1号楼周边行人及停放车辆安全,我处拟对汉中门校区1号楼周边屋檐进行整体拆除,并制作屋檐钢支架。施工方案:1、在1号楼周边搭设双层脚手架;2、拆除原有屋檐内钢架、水泥板、EPS装饰板等;3、对于屋檐进行重新恢复施工,并在屋檐上部铺设SBS防水卷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施工期限:本工程自发包人开工令发出之日起4历天竣工。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经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 自2021年04月0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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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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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项目评审时通过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04月1,全天(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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