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化隆县金源乡、初麻乡、甘都镇供水恢复重建工程已由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东建监【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化隆县
(2)招标范围:新建水厂1座,包括输、配水管道2730m、净水车间、加药消毒间、供水泵房、泵前池、污泥处理间、排泥排水调节池、浓缩池、储泥池、供热机房、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维修机井4座、更换管道34110m、新建蓄水池2座等附属设施;维修渠道8930m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0318001001
标段名称:化隆县金源乡、初麻乡、甘都镇供水恢复重建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05月2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4月2
建设内容:新建水厂1座,包括输、配水管道2730m、净水车间、加药消毒间、供水泵房、泵前池、污泥处理间、排泥排水调节池、浓缩池、储泥池、供热机房、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维修机井4座、更换管道34110m、新建蓄水池2座等附属设施;维修渠道8930m等。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0318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04月2
00:00时至20
04月2
24:00时止,通过注册后查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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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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