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联通商洛市分公司20营业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 采购人将营业厅窗口服务、客服投诉、客服外呼、VIP客户服务等业务对外承包,承包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业务台席在指定范围内进行营销活动,包括移网、宽带、融合、智家等业务销售、业务维系拓展、客户维系、渠道支撑、客服投诉、客服外呼、VIP客户服务等活动。承包方提供可响应支撑的人员数量不少于40人,采购人根据业务拓展需求进行灵活调配。
1.2.2采购预算: 3396226.42元(不含税)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者至预算份额执行完毕,以先达到者为准。
1.2.4服务地点:商洛联通各区县分公司。
1.3采购包划分: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2.1.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承接业务外包类业绩合同:
(1)要求: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签订为准);
(2)金额要求:累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结算依据的累计金额为准)。
(3)材料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扫描件,且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否则不予认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盖章信息、采购内容、合同价款、签字签章页等,原件备查。
2.1.2 人员要求:驻场项目负责人1名,有一定管理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需驻场办公,负责外包服务的台席合同签订、文件下达、业务量核算等日常业务外包管理工作,并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事宜;
注:1)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自2023年7月起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人员合同与社保是第三方公司办理,则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第三方公司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包括不限于劳务协议、委托协议和业务合作协议等)、学历证书的复印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不予认可。
2)须至少提供一份项目负责人的业绩经验合同,自2021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扫描件,且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1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否则不予认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盖章信息、采购内容、合同价款、签字签章页等,原件备查。合同上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参与过该项目,且职位为项目负责人/经理/主管等管理岗位。如无法体现则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参与过该项目的材料,如甲方盖章证明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2.1.证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除以上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中标后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况。
2.2.4. 守法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
2.2.5 . 回避原则:本项目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2.6. 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以下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
2.2.6.1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2.2.6.2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2.2.6.3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投标均无效。
说明:(1)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6.2和6.3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采购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2.7. 投标方式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8.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2.9. 采购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2.10. 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2.11.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供应商承诺书》)
2.2.12.合规管控要求: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2.2.13.廉洁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投标(洽谈)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5月218时00分至206月3日18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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