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广东电网公司20框架招标(蓄电池组LCC)(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CG030
1.3.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模式: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南方电网供应商资格预审 |
标的预估金额(万元) |
标包 名称 |
标包占标的总额的比例(%) |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
是否提供样品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蓄电池组 |
√ |
15000 |
标包1 |
40 |
6000 |
否 |
不收取 |
15 |
标包2 |
30 |
4500 |
否 |
||||||
标包3 |
20 |
3000 |
否 |
||||||
标包4 |
10 |
1500 |
否 |
备注:1.“√”表示该标的物组织开展该项工作,“×”表示该标的物没有组织开展该项工作。
2.南方电网供应商资格预审:“蓄电池组”按“铅酸蓄电池”的资格预审结果执行。
(二)项目概述:广东电网公司20框架招标(蓄电池组LCC)(二次招标),本次框招含蓄电池组共1个物资品类。
(三)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分配金额存在偏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的所有项目,前述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招物资对应的电压等级,投标人若中标必须根据实际需要无条件供货,不得再提出异议。
(五)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
1)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7月3。
2)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至2025年7月3止。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超出其他供应商原足额部分的,应征求供应商意见。
(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3.框架协议期届满时说明
(1)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5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4)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4.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的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该单位自本单位上一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执行集中采购框架结果。
5.框架协议终止后,招标人不再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分配批复。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7.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8.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六)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招标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人的产品配件不满足网络安全审查要求,须免费完成相关配件的替换,并按照国家部委要求完成安全可靠测评工作及提供测评报告。如未经可靠性测评或不能提供替代产品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被中止合同供应商剩余份额,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分配给统一标的其他标包中标人或重新采购。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对于涉及网络安全的标的物,投标人应承诺所采用的元器件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审查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1)蓄电池组:对于需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投标人必须在南方电网公司发布的、有效期内的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范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前(含当天)的名单为准)。
(2)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
(3)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采购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
四、于2005月2
20时00分00秒至20
06月03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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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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