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号、2#烧结机混合料废气治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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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号、2#烧结机混合料废气治理已由首钢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F)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通钢冶金区。
2.2项目概况:1号、2号烧结机配料及混料产尘点治理各新建湿式除尘器1套,配套供配电设施、自动化控制及仪表设施、通讯设施、消防设施、区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与本工程配套的外部设施包括:厂区界限外的供水、供电、排水设施等。公用介质从通钢现有管网接入。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4月3
2.4项目总投资:1086.4万元。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要求完成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交付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7质量标准:
⑴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⑵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国家级行业最新标准)验收合格及技术附件要求。消防、环保按国家和所属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⑶材料设备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并且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资质;
(2)施工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信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法人亲自参加,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描件加盖公章),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05月2
至20
06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8时30分至11时00分,
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方式:注册后查看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1号、2#烧结机混合料废气治理已由首钢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F)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通钢冶金区。
2.2项目概况:1号、2号烧结机配料及混料产尘点治理各新建湿式除尘器1套,配套供配电设施、自动化控制及仪表设施、通讯设施、消防设施、区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等。与本工程配套的外部设施包括:厂区界限外的供水、供电、排水设施等。公用介质从通钢现有管网接入。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4月3
2.4项目总投资:1086.4万元。
2.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要求完成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交付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6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7质量标准:
⑴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⑵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国家级行业最新标准)验收合格及技术附件要求。消防、环保按国家和所属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⑶材料设备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并且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投标人资质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或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资质;
(2)施工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通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信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其投标(投标人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法人亲自参加,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描件加盖公章),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4.2方式:注册后查看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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