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荔湾区十八甫路157号修缮排危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荔湾区十八甫路157号历史用房修缮排危等内容。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位于广州市荔湾区。
六、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
1、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规模:本工程拟建于广州市荔湾区。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总价包干,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4、工期:3历天
七、招标控制价:50000.00元。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二级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亲临现场,根据自身技术能力出修缮排危方案,并自行到现场测量确定工程量总价包干,修缮排危须确保建筑物安全情况下进行;
9、修缮房屋是历史用房,没有产权证明,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含本日):20 6 月 1 日至 20 6 月 7 日(9:30~11:30,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