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8-13 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义乌市宗泽北路上跨铁路桥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捷鑫B地块总部供应链基地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捷鑫航空物流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4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SGXS07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宁波市十二号线市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5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六横大桥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工区。业主: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资金已落实。
1.6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10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7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17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8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万祥社区(除桩基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上海宸世置业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9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土建施工第TJ-2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慈溪市慈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10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如通苏湖城际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如通苏湖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11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第TJ-3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12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台州市域铁路S2线土建施工1标段项目部。业主:台州市市域铁路第二项目有限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13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8-3标项目部。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已落实。
1.14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华铁路枢纽扩容项目经理部。业主: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资金已落实。
1.15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总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钱塘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HZJCGTZF-1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代建单位)。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丰收湖站~永玄路站(含)~文正街站,乔司车辆基地出入段线盾构区间一站三区间,包含桥梁拆复建、管线迁改(雨水)、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主要内容为:( 1)永玄路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单柱双跨箱型框架结构,车站净长334.8m,车站基坑标准段宽20.1m、深约17.45m;小里程端头井基坑宽24.8米、深约18.88m;大里程端头井基坑宽30.7米、深约19.5m。(2)丰收湖站~永玄路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右线区间隧道设计起止里程为YK44+967.603~YK48+459.192,盾构区间全长为3491.6m;左线区间隧道设计起止里程为ZK44+967.603~ZK48+459.192,含短链18.326、长链17.665,盾构区间全长为3490.9m。区间设置五座联络通道(其中3号联络通道兼泵站)。(3)永玄路站~文正街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右线区间隧道设计起止里程为YK48+793.810~YK50+730.013,盾构区间全长为1936.2m;左线区间隧道设计起止里程为ZK48+793.865~ZK50+624.991,含短链 1.466,盾构区间全长为1829.7m。区间在里程YK49+384.754、YK49+767.471、YK50+132.465处各设置1处联络通道,其中3号联络通道兼做泵站。(4)乔司车辆基地出入段线盾构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隧道设计起止里程为CDK0+075.400~CDK1+715.000,盾构区间全长为1639.6m。区间在里程CDK0+222.500、CDK1+032.000处各设置1处内置式泵房。
义乌市宗泽北路上跨铁路桥工程工程位于浙江省义乌市宗泽北路,涉及施工范围为义乌市宗泽北路新建( 40+40+32)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里程K1+314.501~K1+453.501),原桥梁6号墩基础围护工程及既有桥梁与新建桥梁的桥面铺装工程。合同工期为240天,中标合同额42187587元。项目开工日期:205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2月2。
本工程 A01物流仓库、A02物流仓库及分拣中心、A03物流仓库为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主梁、次梁均采用后张有粘结预应力预制混凝土叠合梁,预制叠合梁标注的第一批张拉为预制梁吊装前,构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张拉该预应力筋,主要为满足现浇混凝土阶段免梁底支撑的设计要求,第二批张拉表示预制梁吊装后,叠合层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张拉该预应力筋,主要为满足使用阶段的设计要求;顶层屋盖采用轻钢屋面系统(边梁和跨中主梁为预应力预制混凝土框架梁),A03单体-备件间采用钢框架结,高架平台为现浇后张法预应力结构,其余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各单体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0.10g),建筑场地类别:IV。项目开工日期:204月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2月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8】日历天。中标合同额54996.802万元。
宁波至象山市域(郊)铁路工程象山港跨海大桥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和象山县境内,标段范围内全部采用桥梁方式跨越,全长 8276m,其中跨海段桥梁长6110m(其中主通航孔桥长1376m,海中引桥4734m),陆域桥梁2166m。合同工期为1472天,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合同完工日期:20212月3。
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 K0+000,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19+402,路线全长18.782公里。全线共设主线桥梁约17764m,其中特大桥约16877m,包括积峙桥(全长5486.391m,预制T梁+组合梁)、双屿门通航孔桥(486+1768+628,双塔单跨吊钢箱梁悬索桥)和青龙门通航孔桥(119+231+756+756+231+119,三塔双索面斜拉桥),大桥约887m/2座;设互通2处,匝道收费站1处,主线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停车区1处,交警和路政管理用房各1处、超限检查站1处以及必要的综合用房等设施。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1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8月。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10标段包含华家池站(不含)~松艮路站(含)~打铁关站(不含)一站二区间,包含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华家池~松艮路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长1793m,盾构区间共设置3个联络通道。松艮路站位于绍兴路与朝晖路交叉路口北侧,车站沿绍兴路南北向布置。松艮路站~打铁关站区间隧道为盾构法施工,长575m,盾构区间共设置1个联络通道。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5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5-17标段承揽施工范围:崇贤站、崇贤停车场出入线区间一站一区间,包含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主要内容为:(1)崇贤站车站主体为地下二层12m岛式站台车站,车站标准段为单柱双跨箱型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下车站总长度约484.8m,标准段宽21.1m,车站顶板覆土约3.0m;标准段基坑开挖深度为16.7m,端头井基坑开挖深度为18.3m。车站共设置5个出入口(其中1个为物业出入口),3组风亭组(一组为车站风亭、一组为车站与物业合设风亭、一组为物业风亭)、3个设备区安全疏散口、4个物业公共区安全疏散口。(2)崇贤停车场出入线区间采用盾构法和明挖法,其中左线设一短链37.486m,区间右线全长为2302.718(盾构段长1892.718m),左线全长为2264.787(盾构段长度1854.948m),明挖段长度210m。区间设置3个联络通道(其中一处兼废水泵房.合同总工期为1264天。中标合同金额为:¥641055613.00元。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5月3。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万祥社区 C06-04、C06-05、C07-04、C11-04、C11-05、C11-06 地块项目位于浦东新区万祥镇。总用地面积43510.30㎡总建筑面积约120116.6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436.26㎡,地下建筑面积43680.35㎡。主要建设内容为:C06-04地块为一座带有3层裙房的5层商业,C06-05地块为3层商业;C11-04、C11-05、C11-06地块为含有局部文化设施的3层庭院式商业;C06-04地块为一座带有3层裙房的5层商业,C06-05地块为3层商业;C11-04、C11-05、C11-06地块为含有局部文化设施的3层庭院式商业;C07-04为一座包含9层酒店、剧场、文化办公、商业的综合体建筑,最低建筑高度11.95m,最高建筑高度39.95m。合同工期为883天,中标合同额40536.6768万元。项目开工日期:203月2,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8月2。
慈溪、余姚、杭州湾新区(以下简称余慈地区)位于杭州湾南岸,总面积 2888 平方公里,是宁波都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杭州湾滨海产业带南岸重要发展区。2008 年 5 月,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及南连接线(以下简称沈海高速)全线通车,缩短了余慈地区与上海、宁波的空间距离,余慈地区一跃成为连接上海、宁波两大都市的节点,成为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南翼环杭州湾地区上海、杭州、宁波三大都市经济金三角的区位中心,极大地提升了余慈地区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战略地位,给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本标段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内,线路起于北三环平交口,终于周浒公路平交口,起止桩号K10+457~K14+210,全长3.753km。主要工程内容:高架桥长3.729km,地面辅路长3.753km,平行匝道4对,被交路金水路349.5m(含桥梁1座)。合同工期为1370天,中标合同额92538万元。项目开工日期:204月1,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
如东经南通苏州至湖州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兴段)土建施工 RTSHTJ-08标,实施范围为招标图洪桥镇站(不含)-长兴站(含)高架区间(桩号范围为 DK289+157.542- DK297+174.542),实施里程长度约 8.017km,包含长兴特大桥(含最大单跨跨径 240m 的斜拉桥、最大单跨跨径 140m 的连续梁)、长兴站(高架车站)、王家浜特大桥。工程造价:9.5亿元。合同工期:36个月,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月3。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第TJ-3标段项目位于宁海北互通终点至杨梅岭水库2号桥终点,主线起讫桩号:K40+100-K48+992 ,路线长 8.892公里,主要工作内容为标段桩号范围内的路基、桥涵、互通、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三改和保通工程、机电和房建涉及的预埋件及管线(不含穿线)预埋 、改扩建路段需要临时拆除及恢复的机电、所有站所的场地填筑、既有隧道病害处置以及涉铁路段范围内的除由涉铁代建单位实施的主体工程以外的其余全部工程(不含主体路面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主要结构物包括桥梁 19 座 其中,特大桥2 座,大桥 3 座,中小桥 14 座 ;涉及桥梁拼宽 11 座;拆除重建4座。合同总工期1310天(2023年12月到2027年6月3),合同总造价12.71亿元。
台州市域铁路 S2 线土建施工Ⅰ标段合同金额15.2亿元,合同工期1368天。项目主要工程量为:挖土方 48.04 万方,挖石方 33.53 万方,填方 62.08 万方,项目共4站4区间,线路总长17053.482米,其中主线桥梁:9座,其中特大桥7座;隧道3个,总长3021.982米;涵洞7个;地铁站场4个。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18 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SG18-3标段,含一站一区间(湘滨路站、闻堰站~湘滨路站区间)以及铁亚太主变电所。包含湘滨路站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以及闻堰站~湘滨路站区间包含桥梁拆复建、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施工内容,中标合同额88776万元。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2月3。
金华铁路枢纽扩容 2标正线全长20.708km。正线特大桥6座(前进村特大桥、竹溪塘特大桥、东阳江特大桥、武义江1号特大桥、武义江2号特大桥、武义江3号特大桥),长9623.22m;沪昆上行客车联络线特大桥1座(沪昆客车上行联络线特大桥),长3427.14m;金温铁路上行疏解线特大桥1座(金温上行疏解线特大桥),长623.35m;金温铁路至金华雅畈站联络线特大桥1座(八仙溪联络线特大桥),长2468.56m;武义江右线特大桥,长1816.87m;沪昆下行线2号特大桥,991.3m。合同造价:总价30.27亿元。项目开工日期:202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7月3。
钱塘站为高架形式车站,总规模为 6台11线,由“国铁站房及站台投影区域综合配套工程”、“站台东侧交通部分”、“站台西侧综合开发区域”、“附属生产生活房屋”四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301406.2㎡,其中:国铁站房及站台投影区域综合配套工程主体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包括线上候车厅、进站厅、出站厅、承轨层及附属用房等。站房屋面最高点66.8m,屋面的平均高度为53.566m,建筑面积126134㎡。站台东侧交通部分有地上四层,主要功能包含铁路自营停车场、地方配套停车楼、落客平台及各类车辆通行空间。建筑高度为21.85,建筑面积44105㎡。站台西侧综合开发区有地上四层地下四层,主要功能包含潮中心、钱塘站城市配套土建预留工程及塔楼配套设备用房。建筑高度为21.85m,建筑面积为105758㎡;附属生产生活房屋主要包括钱塘车间单身宿舍、义南牵引变电所、钱塘车间综合楼、轨道车库、存车场信号楼、钱塘站信号楼等共67座单体,建筑面积25409.2㎡。。项目开工日期:205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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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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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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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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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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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原材料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 3)生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独立完成标的物的能力,应配足具备相应资质人员,投标人须具生产和服务能力,产品符合行业现行标准。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合计达到10000吨及以上;
(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原材料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原材料近两年内(2022年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2022年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2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投标物资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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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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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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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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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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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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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代理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船舶及船员证书证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ii特殊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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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X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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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绞线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ii特殊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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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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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3000万孔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缆索年生产能力5万吨。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含)人民币,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2023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⑧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需提供体外锚具使用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类物资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件,合同签订根据买方合同范本进行签订。
2.投标人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厂外)、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厂内)。近5年内没有因拉索产品不符合标准引发桥梁垮塌的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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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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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代理商不需要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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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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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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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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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代理供应商要有钢厂授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钢筋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业主对物资生产厂家有特定要求:产品须入围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提供备案证),提供质量检验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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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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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本项目业主指定品牌:宝武、宝钢、武钢、济钢、马钢、 鞍钢、沙钢、永钢、首钢、太原钢铁、中天,其他任何品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优先选择宝武、宝钢、武钢品牌,若因出现市场供应紧张须征得项目同意后方可允许其他品牌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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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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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生产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类似城际铁路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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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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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合同及相应履约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ii特殊要求:需提供浙江地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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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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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③生产能力:需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年供应能力要满足竞谈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授权代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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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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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代理商需具备限定品牌厂家对本项目独立授权委托证明;
③生产能力:需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年供应能力要满足竞谈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授权代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业主品牌要求:北京东方雨虹、辽宁大禹防水、潍坊市宏源防水、广东中油佳汇、上海北新月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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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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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拟竞谈物资;
③生产能力:需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年供应能力要满足竞谈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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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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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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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2023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每年1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同一投标商最多中标 1个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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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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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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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5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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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 206月1 17时00分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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