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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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标段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标段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
2.2工程规模:对新宾满族自治县三处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泥石流主沟进行疏浚,拓宽、挖深河道,清除沟内的松散堆积物;主沟修建排导槽,疏排地表汇水,使汛期洪水顺利通过,防止水流对边坡冲刷而造成坍塌;在泥石流形成区修建谷坊、拦挡坝、护坦等,排水固士,阻止冲沟发展;采取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结合方式,预警预报泥石流发生。
2.3 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羊祭台村一组戴家堡子组(四道沟)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依据批复或现有设计成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相关工作及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工程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为准)、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二标段: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夏园村关家组西山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依据批复或现有设计成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相关工作及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工程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为准)、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三标段: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红庙子乡老黑沟村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依据批复或现有设计成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相关工作及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工程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为准)、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2.4 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红庙子乡
2.5工期:20
6月 28 日至20
11月1
,14
历天;
2.6计划投资:一标段:421.27,二标段152.59万元,三标段249.57万元;
2.7资金来源:中央及县级资金;
2.8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1万元,三标段2万元;
2.9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最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同时所中其它标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被放弃的其它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晋升为该标段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排名晋升后的投标人又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仍然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以此类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其他要求:
1)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招标文件
:20
5月 22 日起至20
5月 27 日17时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
6月13日9时00分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标段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
标段名称: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EPC总承包三标段;
2.2工程规模:对新宾满族自治县三处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对泥石流主沟进行疏浚,拓宽、挖深河道,清除沟内的松散堆积物;主沟修建排导槽,疏排地表汇水,使汛期洪水顺利通过,防止水流对边坡冲刷而造成坍塌;在泥石流形成区修建谷坊、拦挡坝、护坦等,排水固士,阻止冲沟发展;采取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结合方式,预警预报泥石流发生。
2.3 标段招标范围:
一标段: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羊祭台村一组戴家堡子组(四道沟)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依据批复或现有设计成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相关工作及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工程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为准)、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二标段: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夏园村关家组西山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依据批复或现有设计成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相关工作及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工程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为准)、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三标段: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红庙子乡老黑沟村泥石流工程治理项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依据批复或现有设计成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相关工作及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施工图设计相关内容、工程施工(最终以实际工程为准)、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
2.4 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红庙子乡
2.5工期:20
2.6计划投资:一标段:421.27,二标段152.59万元,三标段249.57万元;
2.7资金来源:中央及县级资金;
2.8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1万元,三标段2万元;
2.9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三标段,兼投不兼中,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最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同时所中其它标段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被放弃的其它标段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晋升为该标段的中标人,以此类推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排名晋升后的投标人又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仍然按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以此类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地质灾害防治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其他要求:
1)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但不得单独或在不同联合体中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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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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