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四季青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绿园区,地块东北临长白公路,西北为其他用地、东南临近铁路用地,西南侧为公园绿地。
2.3招标范围:为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四季青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和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专业咨询服务。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管理、项目报批报建、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含进度、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内容。
(1)项目策划管理: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大纲,用以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开展;编制专业咨询实施方案,用以指导特定的专业咨询工作;
(2)项目报批报建:按审批部门要求准备相应符合的材料,按计划取得相应审批文件;
(3)勘察、设计管理:做好各个阶段的各项勘察、设计服务、督促设计单位提供满足报批报建及后续施工需求的勘察设计文件,做好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管理等工作;
(4)投资管理: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保障工程实际造价不超过预定造价目标;
(5)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制定满足工程建设的招标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根据招采结果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合同文本;
(6)施工、风险及组织协调管理:按照合同及相关国家规范、标准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要求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工期,制订项目的总体质量、安全目标、风险应急机制和建设计划,确保按目标、计划实施;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运行之前,应组织编制沟通计划,用以指导全过程工程咨询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工作;
(7)信息管理:建立项目信息系沟通渠道,完成项目咨询报表和记录,督促参建单位做好信息数据管理,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各类项目信息资料、工程档案和相关文件,完成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验收,组织竣工档案移交;
(8)竣工验收管理: 对建设项目从投资决策到实施阶段形成的过程文件、图纸、资料等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移交、竣工决算等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房屋、消防、绿化、电气等项目),组织施工单位将经过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及完整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将档案资料报送档案管理部门。
2.勘察设计咨询:完成长春市伊通河流域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工程(四季青项目)勘察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测量、测绘、物探、取样和试验等勘察作业,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成果报告,并配合完成设计及审查工作;并组织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审查工作;编制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用地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照明、监控、基坑设计、降水方案设计、管网综合及配套工程等)、效果图、初步设计概算;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设计、钢结构相关设计、智能化设计、大型地下车库导向标识、车库流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人防设计、通风空调、消防工程设计、弱电工程设计、日照分析、相关顾问咨询、技术规格书编制等),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航拍图等。
3.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所有材料、设备询价,钢筋抽样等造价咨询服务,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关于本项目造价的任务。
4.工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建设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期等。
项目管理及各专业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为回迁房、沿街商业及配套用房等,项目占地约14970㎡,总建筑面积约35082㎡,其中回迁房建筑面积约24832㎡;商业建筑面积约3100㎡;配套用房450㎡;地下建筑面积约6700㎡,绿地率35%。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区内。
2.5计划工期(服务周期):
1)项目管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施工计划工期具体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项目管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再增加)。
2)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不再增加)。
3)勘察服务周期: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内完成正式勘察报告,其余服务至项目结束。
4)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并提供成果,其余服务至项目结束。
5)造价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及后期国家、省市审计完成结束止。
2.6质量标准:
1)项目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现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2)造价咨询: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合格标准。
3)工程监理:本工程监理必须达到现行国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4)勘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市政工程勘察规范》等省、市行管部门颁布的各类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工程勘察工作。
5)设计: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关于工程设计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吉林省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员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关于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满足工程招标、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结构工程师、其他勘察设计类一级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等一项或多项国家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全过程咨询由联合体投标实施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在牵头单位注册执业,且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主持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经验(业绩)。
项目咨询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1)项目管理人员 6 人,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勘察人员3人: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勘察人员2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设计人员8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专业设计人员7人,其中结构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造价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采暖与通风专业1人、园林专业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4)监理人员9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无在建(监)工程。
5)造价咨询人员5人: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人员4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类似业绩: 1)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近年(2021年1月至今)须至少分别完成过一项类似勘察、设计、造价、监理、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包含勘察、设计、造价、监理、项目管理)。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牵头单位在近年(2021年1月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在本项目中的分工,提供其在本项目所承接服务内容的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月
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1月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1年1月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多家咨询单位联合实施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牵头单位应对咨询服务结果负总责,其他联合单位对各自服务内容承担相应责任。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
3.7 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8执行吉建质〔2022〕5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对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重点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和抽检频次,在信用修复前,依法依规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不能与同一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6月1
至20
06月1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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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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