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航九号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南航九号楼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CCS20240612FJSZ05001)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本项目涉及园区及外网配套施工图设计、主体装修改造施工图设计(含增设电梯设计)。室内平面布置及装饰装修方案图、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等的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除设备与工器具购置外)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南航九号楼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世纪大街交汇,该项目为多层建筑,框架结构,地上7层,建筑高度19.8m,改造总面积6237平方米 ,改造建筑套数:140套,一室人才寓(≤20㎡)21套,一室一厅小家寓(20-40㎡)105套,两室一厅安家寓(≥40㎡)14套。对该项目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加装5部电梯及管网排迁。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内完成设计。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9月3
前完工。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工程主体估算:1123.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年12月3的,有效期延至20
3月3
;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设计人员3人,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测量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各专业人员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或职称证;项目管理人员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4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有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由一项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组成,或是一项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提供以上材料。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3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6月1
至20
06月2
获取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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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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