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
2、采购编号:偃政采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偃师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EPC),项目总投资约为500万元。建设内容为对新区医院配套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建设,根据污水处理站建设方案,规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日处理污水800吨,站房建设5间,配套废气回收处理、污泥处理等设备。
4、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000000.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事项)、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9、工期:7历天。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要求: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证书;②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07月0至2007月0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为207月23日9时3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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