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8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HKG-J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东南部,邻近大都市中央公园片区。瑞莲东路以北,规划街坊路(电子科技二街)以东。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4300.000 ㎡(约 36.45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7390.6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967.94 ㎡(办公13467.95㎡、餐饮7337.47㎡、休闲商业9128.0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4.50 ㎡),地下建筑面积 16422.73 ㎡(含人防2477.44㎡)。道路及硬化12827.77㎡,绿地面积3659.02 ㎡,机动车停车位 378个,机动车充电桩57个,非机动车车位970个;电梯、变配电、给排水、暖通、机动车充电桩等主要设备的购置;项目区内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所有公区装修(包括地下室大堂、各楼层公共走道、电梯厅前室轿厢、公共卫生间、公共设施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燃气、热力、幕墙、抗震支架、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6质量标准: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其中:
(1)勘察质量标准:勘察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争创“中州杯”。
2.7工期要求: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历天内完成EPC工作(其中勘察设计周期4历天)。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2.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4.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7月2-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为准。
3.4.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其他
3.5.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除联合体内部外)。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最多5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7 月 1 日9时00分至20 7 月 5 日17时00分(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编号:HKG-J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医学科学城东南部,邻近大都市中央公园片区。瑞莲东路以北,规划街坊路(电子科技二街)以东。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24300.000 ㎡(约 36.45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7390.6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967.94 ㎡(办公13467.95㎡、餐饮7337.47㎡、休闲商业9128.0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34.50 ㎡),地下建筑面积 16422.73 ㎡(含人防2477.44㎡)。道路及硬化12827.77㎡,绿地面积3659.02 ㎡,机动车停车位 378个,机动车充电桩57个,非机动车车位970个;电梯、变配电、给排水、暖通、机动车充电桩等主要设备的购置;项目区内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区梅河芳邻人才公寓配套项目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所有公区装修(包括地下室大堂、各楼层公共走道、电梯厅前室轿厢、公共卫生间、公共设施等)、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消防、燃气、热力、幕墙、抗震支架、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6质量标准:各节点均符合国家及河南省、郑州市现行相关规定、标准;其中:
(1)勘察质量标准:勘察报告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设计深度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争创“中州杯”。
2.7工期要求: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历天内完成EPC工作(其中勘察设计周期4历天)。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2.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③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4.1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7月2-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为准。
3.4.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其他
3.5.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除联合体内部外)。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最多5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3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 7 月 1 日9时00分至20 7 月 5 日17时00分(北京)注册后查看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药物浓度监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7
- 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智慧健康工程-2024年网络安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7
- 重庆万州西南二期煤磨周边排水沟整改等安全整改施工招标公告 2024-11-17
- 山南市人民医院安消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17
- 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委托检验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7
- 河南新月实业有限公司园区南侧道路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7
- 集散中心功能提升及节能改造一期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2024-11-17
- 沪水商务楼城市微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7
- “两品一标”建设和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7
- 临沂市地方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选聘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