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BB2
二、项目名称: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固镇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马铺路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院内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项目内容、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控制价
1.项目内容:本项目位于固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共包含7部分内容,分别为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目、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道路畅通工程、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创业大道下穿京沪高铁工程。其中,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北至北郢路、东至天井湖大道、南至长乐路。
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共包含7部分内容,分别为:(1)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目。新建经六路(纬四路-纬七路)、门东路东延(经二路-经四路)共2条道路;对县经济开发区经二路、经一路、纬四路共3条道路白加黑改造、路牙石更换、配套管网提升、绿化提升等;开发区路网雨污分流工程(连城镇雨污分流工程);(2)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新建固镇经开北区110kV变电站1座,35kV线路5千米,10kV线路5千米等;(3)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包括废气收集治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化工污水)、光电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站设施设备提升改造;(4)道路畅通工程。新建天井湖大道(科技路-新马大道),铜陵路(磨盘张路-仁和路东),仁和路(科技路-新马大道),磨盘张路(和美路-科技路),宏业路(磨盘张路-蚌埠路),孟庄路(和美路-新马大道)六条道路;(5)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0.75亩,北至北郢路、东至天井湖大道、南至长乐路,规划总建筑面积82563平方米;(6)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7)创业大道下穿京沪高铁工程。最终建设内容以建设单位确认实施内容为准。
3.项目性质:工程类
4.实施:20
7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固经开项字97号
6.投资概算:132497.85万元;本次发包金额97885.46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160.70万元,施工工程费96724.76万元。
7.施工工程费控制价:96724.76万元,控制价:勘察设计费费率下浮率>0%,施工工程费下浮率>7.7%,投资回报率<6%
九、计划工期:
本项目整体建设期1095天(3年),分为多个子项目,子项目指本项目合作范围内具有独立施工条件且独立办理施工许可且可独立发挥作用的工程。每个子项目独立开工、完工、竣工并进行竣工验收、结算。子项目的划分以招标人意见为准。
子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以收到发包人设计指令之日起开始计算,3个月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图审合格;
子项目施工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开始计算,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不超过24个月,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不超过12个月,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目、道路畅通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创业大道下穿京沪高铁工程不超过9个月。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1 资质:
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资质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1.2 投标人设计、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须具备(1)或(2)业绩:
(1)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承担的业绩。
(2)同时满足1)设计和2)施工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类型等关键评审要素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载信息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仍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满足。
2)施工业绩: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满足;⑤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承担的业绩。
1.3 投标人投融资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低于60000万元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总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采取PPP、BOT、特许经营、投资人+工程总承包、ABO、片区综合开发、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包含投资、建设及运营内容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范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③联合体投标的,本条须联合体中承担投资职责方或承担施工职责方满足;④该业绩须为投标人独自承担或作为联合体中承担投资职责方或承担施工职责方承担的业绩。
2.相关人员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牵头方人员;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③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2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同施工经理。
2.3 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投标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人员;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③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4 施工经理资格、业绩:
(1)施工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施工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方人员;②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本项目后10个工作日(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至中标项目的证明;③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④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施工经理业绩要求: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具有至少一个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投资金额、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5 设计经理资格、业绩:
(1)设计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拟委任的设计经理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人员;②一级注册建筑师须提供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职称证书;③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④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至少一个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或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应能反映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等关键评审要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出具的盖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股权比例;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投标,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方,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6家,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职责,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或投资职责的单位。项目设计任务须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方承担,且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市政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承担电力工程施工职责的单位不超过2家。如联合体中有多家单位同时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或电力工程施工职责,根据专业划分,同一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中标人在项目公司中须占股49%,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方以及成员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
4.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经开区路网城市更新项目、电力设施及配套提升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道路畅通工程、甬蚌产业园长乐路北侧安置房建设工程、国网高压杆线迁移工程、创业大道下穿京沪高铁工程。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及范围、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专业分包范围、暂估材料设备,此不应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20
7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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