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A区、B区)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5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A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1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关于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B区)核准的批复》(雄安核准〔2024〕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城发汇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A区、B区)一标段(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A区用地面积约149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1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6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及配套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1.4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人防、车位等;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B区总用地面积约25.66万平方米;出让宗地面积约20.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9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3.0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办公、商业、酒店、公寓、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等,配建幼儿园1座(独立占地约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9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人防、车位、地下商业等;配套建设绿地用地面积约1.5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用地面积约3.36平方米。其中一标段(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包括住宅和商业街,占地面积约8.73万㎡,建筑面积约25.14万㎡,其中地上面积约17.62万㎡;地下面积约7.52万㎡。本招标项目估算价约130500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西纵A区、B区)一标段(起步区第五组团大学城配套一期项目四标段)施工总承包,主要为土护降、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幕墙、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消防、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泛光照明、精装修、高低压变配电、人防及其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工期731个日历天,计划开工为207月3(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为2027月3。
2.6.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申请人应同时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要求
①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申请则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②近三年内(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单个合同金额8亿元(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6项中要求提供。……
(4)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若2023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5)②项修改为本条);……
(7)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其所承担施工内容对应的上述资质最低要求;最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4)、(5)、(6)款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方的权利义务,及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请的,对联合体业绩以各自工作量所占预估比例加权计算(若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量预估占比不足1/3的,则仅评审联合体其他成员方的业绩,不再进行加权计算)(本加权计算是指如联合体单位为A+B,工作量预估占比分别为A:50%,B:50%,若A单位的业绩得分为30分,B单位业绩得分为20分,则此联合体单位得分为(30*50%+20*50%=25)25分),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协议预估分工比例。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其他要求:申请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24 年7月00时00分00秒至207月123时59分00秒(北京,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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